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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保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索引号
    20240913-150921-54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数据的核查整改工作

2月以来,我县普查办积极组织“两员”学习省、州普查办质量核查后反馈的问题清单表,由“两员”联系、指导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修改,并且安排专人填写《质量核查结果修改情况表》修改情况,对州普查办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逐条整改、记录,同时对州普查办未抽查到的企业进行核查、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系数手册初稿出来后,积极组织普查员先进行学习,结合系数手册初稿再次对我县企业填报的G106进行核查审核,对后面的产排污量的核算打好基础。

同时我县普查办安排专人依据《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环普查〔2018〕50号)文件,对我县2017年以来的污染普查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完善“一企一档”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体系,及时做好文件资料归档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