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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sjj/2024-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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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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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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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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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撒玛坝片区游客中心及景观栈道工程等13个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红河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2号)
主办单位:红河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红河县审计局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28日,对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县旅投公司)组织实施的红河县撒玛坝片区游客中心及景观栈道工程等13个建设项目(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分别位于迤萨镇、宝华镇、大羊街乡、浪堤镇,其中:新建9个项目、巩固提升4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梯田栈道、观景台、生态厕所、停车场、游客中心、人行步道、商品展示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县旅投公司13个项目施工方建安工程费结算投资5 351.14万元,由北京中和惠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结算审核,核定建安工程费4 454.73万元。在第三方审核基础上,经审计,该项目总投资4 833.6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4 409.56万元,待摊投资424.12万元。
该项目截至2023年12月23日,共到位资金4 984.09万元,13个项目共支出4 773.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支出4 228.17万元、待摊费用支出424.12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款121.55万元。上缴财政210.25万元。县旅投公司债权为19.63万元(多付三家公司建安工程款)。债务为201.03万元(应付四家公司建安工程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
(三)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四)多计工程价款45.17万元。
(五)多付施工方工程价款19.63万元。
(六)合同约定由施工方代垫工程款。
(七)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45.74万元。
(八)未按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九)会计科目核算错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红河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项目相关人员应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都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项目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核算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三是提升对凭证、账务处理方面的能力。财务人员应熟练掌握政府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第(二)(三)(四)(六)(九)项已完成整改,第(一)(七)(八)项正在积极整改中,第(五)项部分整改,同时采纳了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