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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xsjj/2024-0000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发改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红河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3号)  

 

主办单位:红河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4年 10月25日

 

红河县发改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红河县审计局自2024年3月25日至5月11日,对红河县发改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河县发改局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下达县发改局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728.5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支出728.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发改局2023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决算草案编制的内容基本规范、准确。本次审计也发现,县发改局存在无预算采购、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

(二)无预算采购109 750元;

(三)虚报差旅费270元;

(四)未按规定收回项目前期费700 000元;

(五)扩大项目前期费开支范围248 960元;

(六)应缴未缴结余资金21 508.36元;

(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03.77元;

(八)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100 487.17元;

(九)错列会计科目;

(十)红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十一)固定资产未入账3 886元;

(十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十三)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与相关规定不相符;

(十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红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完整、科学,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体系,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决算。切实保证预算与实际工作需要相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内容完整。三是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杜绝超预算支出和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工作,严格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制会计凭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除第(四)(五)(七)(十)项整改中外,其余问题红河县发改局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