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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xsjj/2024-0001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安片区)等3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公示


红河审计局关于开展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2023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的

   

2024年第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公开招聘云南钜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参与,组成审计组,自2024114日起对红河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安片区)等3个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红河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安片区)等3个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立项批复、施工招投标、建设实施情况等建设程序,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资金筹集管理使用财务审计等情况,并单独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二、现场审计时间

2024114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30个工作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钱俊灵

审计组成员:苏秋金 普龙者 郭呈银、曹云、姜遨洋、崔珏、堵文斌、展玉凤、高建桥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苏秋金 151 2627 2061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4621370

 

                                  红河县审计局

                       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