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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xsj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红河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41231日在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红河县审计局局长  周然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红河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红河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列示问题共122个问题,截至20241226日,已完成整改105(含特殊销号3),整改率86.07%,未整改17个,其中:整改时限内8个,整改中9个。

)县级财政预(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县级财政预(决)算审计共查出问题18个,已完成整改16个,整改时限内1个,正在整改1个。未整改完成具体如下:一是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城镇污水处理费收入221.35万元还未上缴县国库;二是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在整改时限内)。

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对县红十字会、县发改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25个,整改时限内1个,正在整改2个。未整改完成具体如下:一是县发改局正在督促县工商信息局及时将滚动项目前期费70万元上缴州级财政;二是县发改局正在督促县工商信局和迤萨镇人民政府将扩大项目前期费24.90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三是红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在整改时限内)。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主要对县教体局2020年至2022年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1个。未整改完成具体如下:教体局正在督促浪堤中心完小向施工方收回多付的工程款2.79元上缴县级财政。

(四)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对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含主持工作)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问题16个,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1个。未整改完成具体如下:红河县虎街河水库工程项目还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开展了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党组书记、石头寨乡原书记(乡长)、架车乡原书记(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问题31个,已完成整改29个,整改时限内1个,正在整改1个。未整改完成具体如下:一是架车乡项目实施方周荣未按《合同终止协议》约定退还项目资金24.87万元,已归还10万元,未归还14.87万元;二是石头寨乡以工代赈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进度缓慢(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在整改时限内)。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对红河县撒玛坝片区游客中心及景观栈道工程等13个建设项目和红河县阿扎河乡洛孟小学学生宿舍等89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共查出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2个,整改时限内5个,正在整改3个。未整改完成具体如下:一县旅投公司多付施工方工程款19.63万元,已收回多付工程款13.32万元,未收回6.31万元县旅投公司扩大开支专项资金45.74万元未上缴县级财政;县旅投公司工程项目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在整改时限内);四是县教体局已竣工项目未进行资产移交登记管理。五是县教体局15个建设项目固定资产闲置、甲寅幼儿园教学楼未经批准擅自加层、8个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8个建设项目改变原批复用途4个问题未整改(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在整改时限内

(七)重大政策跟踪落实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对红河县2022年度“放管服”、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查出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个。

二、审计整改举措及成效

2023年来,我们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中有效的措施、做法转化为制度、办法,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制度、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审计整改回访制度等,把审计整改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一)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模式。一是推行审改结合模式,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倡导边审边改,实现审计整改与审计揭示问题的深度融合二是科学划分整改类型,按照立行立改”“分段整改”“持续整改等类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二)制定整改清单与台账。一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面梳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分类汇总形成审计整改清单,逐条进行挂号管理二是实行动态化台账化管理,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动态更新,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与整改联动。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下发督办函、现场督导检查等方式,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二是健全联动机制,出台了《红河县关于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监督、财政监督、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办法》,与县人大、县纪委、巡查办等部门联动,加强了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形成监督合力。

(四)公开整改结果。健全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审计整改公告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计整改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原因分析

从目前来看,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大部分已完成整改。被审计单位以整改促改革、建制度、强管理、堵漏洞,不断推动工作落实,但部分问题整改难度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问题的整改需要资金保障才能完成。如:未按规定收回项目前期费700 000扩大项目前期费开支范围248 960二是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涉及多个部门,事项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才能完成整改。如:红河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红河县虎街河水库工程项目还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红河县县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含水厂新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三是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如: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多付工程价款、安全隐患未排除、改变原批复用途、资产闲置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如:部分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不重视,未能亲自抓或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对整改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没有履行到位,导致整改工作被搁置或进展缓慢。

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制定了整改计划或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四、审计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清零销号。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紧盯尚未整改的问题,积极联动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针对多付工程款、未及时退还或收回的4个问题,县人民政府将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加大资金追缴力度,及时归还、上缴相关资金。

二是针对项目推进缓慢或未验收的3个问题,县人民政府将指派相关部门认真督促项目进度,加强资金协调,强化项目工程管理和建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三是针对扩大开支范围、未按时上缴的3个问题,县人民政府将督促财政部门协调划拨一批滚动资金,调账处理,及时归还资金原渠道,并上缴财政。

四是针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2个问题,县人民政府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筹力量,协调相关工作,及时办理相关证件。

五是针对已竣工项目未进行资产移交登记管理的1个问题,县人民政府将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加大资产管理力度,规范资产管理,对已竣工项目及时进行资产移交登记。

六是针对建设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改变原批复用途、未经批准擅自加层、固定资产闲置等4个问题。县人民政府将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制定出台固定资产闲置处置办法,盘活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