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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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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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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政办发〔2019〕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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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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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红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对红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和 涛 县长
副组长:蒋国红 常务副县长
刘泽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贵斗 县信访局局长
朱志发 县扶贫办主任
王进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志三 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副局长
刘国甫 县发改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陶永福 县工信局局长
郭朋飞 县教体局局长
毕永强 县农科局局长
王桥银 县民宗局局长
李鹏程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然发 县民政局局长
杨约者 县司法局局长
张文鸣 县财政局局长
白忠文 县人社局局长
瞿智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龙海丽 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局长
张卫国 县住建局局长
钱 坤 县交运局局长
潘崇寺 县水务局局长
赵小钞 县文旅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马美珍 县卫健局局长
张 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钱克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瑀淳 县审计局局长
马丽波 县外办专职副主任
许永存 县市管局局长
杨玉芬 县统计局局长
杨云波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孙孝美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张 孟 县人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刘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进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