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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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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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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2023〕-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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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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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公布红河县便民 服务事项清单 ( 2023 年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 单的通知》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公布便民服务事 项清单的通知》要求 ,为做好红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公布 工作 ,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现对红河县便民服务事 项清单 ( 2023 年版) 进行梳理公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参照云南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和《红河县行 政许可事项清单 ( 2023 年版)》,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公布《红河 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 2023 年版)》,健全清单化管理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 梳理公布清单。县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由县政务服务 局牵头组织梳理 ,按程序报审后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各乡镇、村 (社区) 参照县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样式 ,根据群众 经常办理的需求 ,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公布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并 通过本级便民服务中心 (站) 线下公布。
(二) 严格落实线上线下服务。 已实现线上办理的便民服务 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好咨询和引导服务 ,充分发挥云南 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专区等线上办理渠道优势 ,为企业和群众 提供便利化服务。对于群众需求高 ,但无法实现线上办理的便民 服务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探索创新便民化 服务措施 ,采取“ 集中办”“就近办”“上门办” 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 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 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部门要坚持满足企业和 群众便利化办事需求的原则 ,按照职能职责提供便民服务事项政 策咨询解答。
(二) 加快清单公布工作。各乡镇、村 (社区) 的便民服务 事项清单由乡镇统筹协调,按要求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前完成公 布。
(三) 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各乡镇、村 (社区) 分别负责本 级便民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确保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同源发布、 同步更新。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红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 2023 年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1 月 6 日
附件【【2023】-196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公布红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 通知.pdf】
附件【附件:红河县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