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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红县政办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9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红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红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 划 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 三年新突破”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经 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特制定本措施。

一、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县级财政安排 1000 万元预算内 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接续谋划 储备500 万元以上重点项目不少于 150 个,稳住投资基本盘。扎 实做好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国债资金 项目谋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力争获得 资金总量占全州比例不低于 10%。2024 年,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 长 20%,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保持在65%以上。(责任部门: 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二、更好激活有潜能的消费。鼓励企业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结合本县民俗节 日,引导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和宾馆酒店等实 体开展多形式促销活动,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等形式,进一步释 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 升级信息消费。壮大数字消费,大力发展数字商贸、数字文旅、 数字物流等应用场景。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公休制度,提倡县 内旅游消费。2024 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0%,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分别增长 12%、15%、16.2%、14.4% 。(责任部门:县工商信局、县文旅局、县市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 能职责落实)

三、努力拓展有质量的外贸。建设跨境电商园,开展跨境电 商业务,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新增 5—7 户,力争完成跨境电商进 出 口额 0.25 亿元。探索实施替代种植项目。力争实现我县外贸进 出 口总额 0.7 亿元,外贸市场主体增加到 5 户。(责任部门:县 工商信局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四、持续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整合涉农资金,做好抓有机、 创名牌、育龙头工作。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实施中 半山区特色农业,新植热区水果、 中药材,茶叶产业提质增效; 实施稻渔业综合种养,投放水产种苗;发展梯田鸭养殖,建设梯 田鸭养殖示范基地。分品类分梯次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扩大 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产品规模,力争新认证登记“两 品一标”农产品 3 个以上。2024 年,力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 5%以上。(责任部门:县农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五、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县级财政安排 30 万元,用于支 持工业企业新建投产纳规。全力加快在建重大项目进度,确保在 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相关企业达到纳规条件,力争早日形成增 量支撑。加快红河县石膏产业综合开发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 工建成。启动实施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优化土地、能源、资金、政策等要素配置。2024 年,力争规上工业产值突破 9 亿元,增加 值增长 10%。(责任部门:县工商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 职责落实)

六、支持建筑业提升竞争力。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指导企业 做好资质申报工作,鼓励企业资质升级。鼓励企业跨行业、跨专 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鼓励 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 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辖内金融机构 加强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信贷 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建 筑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2024 年,力争本地建筑业产 值增长 14%以上。(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人行及各乡镇人民 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成立红河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 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研 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 制,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房地产 调控工作统筹力度,落实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长效稳控机制, 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风险防控,及 时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运行发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紧抓节假 日, 推出特价房源,促进房地产销售。(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积金中心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八、加快现代服务业提档提质。聚焦重点行业,大力发展咨 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商务服务 业。推动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 级。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围 绕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目标,加快产业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提高企业入统积极性,促进行业结构优化调整,挖掘新的经济增 长点。(责任部门: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 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九、更好支持文旅业创新发展。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打响“云 上撒玛坝、醇情哈尼人、江外建筑大观园”文旅品牌。持续打造“红 河—一个最云南的地方”文旅 IP,充分展示“ 云上梯田 · 梦想红 河” 品牌形象,支持各乡镇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举办特色民族节庆 和文化旅游系列活动。重点培育 2 家等级旅游民宿,力争培育新 业态企业 2 家。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规范旅 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2024 年,力争接待旅游人数达到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 22 亿元。(责任部门:县文旅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不断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红河县大多科、大白 能光伏新能源建设项目及其配套并网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力争八 月底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继续抓好红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建设,实现年度 3.5 万千瓦并网发电;积极做好新增集中式光伏 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内纳入省级年度实施方案,取得建设指标,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开展 前期工作。(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一、健全和完善物流运输体系。提升现代物流业水平,积 极带动红河县干热河谷果蔬产业发展。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项目,完成建设 13 个乡镇物流配送中转站和 44 个村级物流 配送点,形成县域物流分拨中心为枢纽, 乡镇、村物流配送服务 网点为末梢的物流服务体系。积极融合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 加快电子商务与物流联动发展,不断发展物流新业态。(责任部门 :县工商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二、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实效。高质量贯彻落实云南省、红 河州务实招商三年行动计划,调动部门和乡镇抓招商的积极性, 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持续开展全县招商引资“ 比学赶超” 专项行动,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和部门按《红河县投资促 进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及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将产业招商引 资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转化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提升招商引 资实效。认真做好招商项目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以优质的服 务吸引客商。2024 年,力争全县省外产业到位资金增长 20%以上, 实际利用外资增长 10%以上。(责任部门:县投促局、县委创新 委产业保障推进办、产业链链长办、重点项目办及各乡镇人民政 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三、着力壮大经营主体队伍。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计划,抓好纾困、输血、培引、双创、改革、服务六项重点工作,推进 政策宣传、服务、兑现“ 三进经营主体” 活动。加大“ 四上”企业培 育力度,推进“个转企、企升规” ,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允许个体工商户保留 原字号、行业特征,可直接在原名称后缀“ 有限公司” 。2024 年, 新增“ 四上”企业 9 户以上,总量突破 50 户。(责任部门:县优化 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 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四、着力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县级财政全力保障资金, 落实培育重点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商贸活市扶持等惠企政策,积极 鼓励民营企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坚持把民营 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加强与企业“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每月开展一 次“政企面对面”活动,开展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探索优化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施工许可流程,畅通民间投资 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效率。2024 年, 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保持6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 部投资比重保持在55%以上。(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工商信 局、县工商联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五、着力做大做强园区经济。积极申报州级工信产业集聚 区——“红河县工信产业集聚区”。打造由石膏产业、绿色生物 资源加工产业、农特产品加工物流产业三个片区汇集而成的产业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产业集聚区闲置标准厂房,充 分发挥闲置厂房的作用。(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工商信局及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六、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红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县(市、 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工作方案》,有 针对性地锻长板、补短板,提高县域发展质量,在全省高质量发 展中比学赶超、争先进位。按照“ 一县一业”的原则抓好主导产业, 培育壮大实体经济。(责任部门:县属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七、突出做好稳就业促增收。坚持就业优先,持续做好重 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多渠道灵活就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 移就业“百日行动”,加强劳务协作对接。按照上级政策,支持符 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 10 类重点 群体申请不超过30 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 实际利率50%的贴息。2024 年,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400 人以 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保持在 13.4 万人以上。把提高居民 收入水平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优化收入分配结 构。深入实施促农增收系列三年行动,落实联农带农机制。通过 精准帮扶、综合施策,推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持续保持我县农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态势,逐步优化农村居民收入结构, 增强农村居民增收本领,有效推动农村居民稳定增收、可持续增 收,实现收入稳步增长。到 2024 年底,力争全县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稳定42%以上,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 入持续稳步提升,转移净收入力争接近全州平均水平。(责任部门 :县人社局、县农科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八、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资金 投入;落实上级各项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加快支出预算执行 进度,切实做大做强支出规模,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落实 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 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全面落实支持小规 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九、更好发挥金融政策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科技金融、 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加 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 度。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结构,促使信贷投放呈现质 优、价降的特征,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 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延期、续 贷、调整还款计划等差异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红河 县重点领域、普惠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 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巩固贷款利率下降成果。 2024 年,力争全县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 4%、3.5%。(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行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二十、注重强化政策协同。强化政策统筹,加强协调配合, 做好政策一致性审查,审慎出台收缩性政策,确保同向发力、形 成合力。围绕年度经济工作重点,系统抓好政策解读、亮点宣传 和形势解析。坚持每月定期对在建重点项目进行调研督促,每季 度召开稳增长促发展专题调度会,唱响经济“ 光明论” 。(责任部门 :县属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力做好经济稳进提质各项工作,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主动做好社会预期引导,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