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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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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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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人社字〔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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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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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动何丽萍等10人工作的通知
迤萨镇、甲寅镇、浪堤镇、垤玛乡、三村乡、架车乡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社局研究:
何丽萍 由迤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工作;
杨婷媛 由迤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工作;
马立有 由甲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县天生桥国有林场工作;
王杰飞 由浪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工作;
唐才涌 由垤玛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县信访局信息中心工作;
杨李彭 由三村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调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
唐 伟 由架车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红河县管理站工作;
兰成菲 由架车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工作;
张小翠 由架车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工作;
龙智明 由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请于2023年5月5日前到调入单位报到,并与调入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到县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工资从2023年6月起由调入单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