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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34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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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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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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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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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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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 政策依据; ●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同档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30%,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咨询电话:0873-4621478; 受理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补贴结果;2020年已补贴张奔英等239户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873-4621320,地址:红河县凹腰山2号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六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XX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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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 政策依据; ●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红河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标准:由上级拨到红河县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县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咨询电话:0873-4621343、受理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补贴结果;2019年已补贴全县13个乡镇52,223户186,784.62亩金额20,959,112.57元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873-46213020,地址:红河县凹腰山2号路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XX省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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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 政策依据; ●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红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补贴标准:培训费每人次100元(误工费50元/人次,资料费30元/人次,专家咨询费20元/人次);咨询电话:0873-4631320,受理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补贴结果;2020年已补贴8个乡镇2805户2805人,发放务工补贴140250元(其余乡镇计划11月底前完成);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873-4621320,地址:红河县凹腰山2号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2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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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 政策依据; ●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红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补贴范围:产业到户资金;补贴标准:每户参加产业发展补助资金3000元补助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每年以投资收益形式得到分红;0873-4621323;受理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补贴结果;2019年2507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得到100-300元的补助;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873-4621320,地址:红河县凹腰山2号路。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XX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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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 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 | ● 政策依据: ●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补贴范围: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牧民(农户)。 补贴标准:禁牧补助每亩7.5元,草畜平衡奖励为每亩2.5元。 咨询电话:0873-4621184 受理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补贴结果:正在开展发放,计划11月底前完成;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873-4621320;地址:红河县凹腰山2号路 |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农办财〔2016〕10号) 、《XX省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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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 | ● 政策依据; ●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红河县养殖农户或者养殖场;补贴范围:动物发生疫情时用的疫病防控:补贴标准:大于100公斤1200元、40-100公斤800元、25-40公斤500元、25公斤300元;咨询电话:0873—4624202;受理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补贴结果;2019年强制免疫补助13个乡镇91个村委会共计227500元;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873-4621320,地址:红河县凹腰山2号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XX省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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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 政策依据; ●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红河县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补贴标准:每头补助80元;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由规模养殖场收集死亡图片资料报乡兽医站,乡兽医站核实后在报动物卫生监督所;咨询电话:0873—4624678,受理单位: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时限:一个月;联系方式0873—4624678。 ● 补贴结果;2019年1537头病死猪,补发122960.00元; ●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873-4621320,地址:红河县凹腰山2号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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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开信息时应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和隐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