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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06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免李国民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免李国民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李国民等两位同志职务的议案》(红政报〔2021〕63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李雄文等六位同志职务的议案》(红政报〔2021〕64号),经2021年6月29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决定任命

李国民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雄文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

黄杰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潘金军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徐耀坤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悦江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张艳梅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龙刚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