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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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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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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组干任公示(2021)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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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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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县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胡健立等22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胡健立,男,彝族,1986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迤萨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乡镇长候选人。
何文强,男,哈尼族,1989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乡镇长候选人。
杨志龙,男,彝族,198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李 毅,男,汉族,1983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1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洛恩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李小港,男,哈尼族,1979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垤玛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
孙筠筠,女,傣族,1982年11月生,大学学历,200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政协正科级领导职务。
郭云莲,女,哈尼族,1991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红河县委员会副书记、红河县委机关委员会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李泽忠,男,哈尼族,1979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李凤云,女,汉族,1977年4月生,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胡荣福,男,哈尼族,1991年2月生,大学学历,201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何春艳,女,汉族,1992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车古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纪委县监委副科级领导职务。
车 俊,女,彝族,1977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9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江磊,男,彝族,1989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大羊街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乡镇党委副科级领导职务。
喻春林,男,汉族,1991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4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委组织部一级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乡镇党委副科级领导职务。
侬志宏,男,哈尼族,1990年9月生,大学学历, 2014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纪委县监委一级科员、石头寨乡么索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乡镇副乡镇长人选。
石虎光,男,哈尼族,1989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5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宝华镇人民政府国土和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事业干部(管理岗九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景优,女,哈尼族,1980年9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数据发展中心事业干部(管理岗九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赵有福,男,哈尼族,198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事业干部(管理岗九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江波,男,哈尼族,1982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事业干部(管理岗九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许周昆,男,哈尼族,1989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调任为乡镇党委副科级领导职务。
姚铁亮,男,彝族,1990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调任为乡镇党委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跃福,男,彝族,1985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调任为乡镇党委副科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5日起至2021年3月1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信地址: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654499,联系电话:0873—12380。
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