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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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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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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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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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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严格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修订形成《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县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行使层级由州级下放到县级,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附件【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