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291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红县政办编〔2022〕47号
-
发布日期2022-05-11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一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2年一季度,全县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1个(红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查合格,合格率为100%。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2022年一季度,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报备的政务新媒体26个,其中纳入“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实行常态化监管的政务新媒体26个,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个,分别为县文旅局开设的微信公众号“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严重逾期1次)、县人社局开设的微信公众号“红河乡情 就业服务”(严重逾期1次),普查合格率为92.3%。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有差距。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不够规范,存在栏目应设置未设置的情况;“政策文件”栏目未严格按照要求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栏目空白以及文本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发布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网站发布内容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影响了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个别乡镇和部门未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公布,存在篇幅过长、内容雷同等问题,其中,县机关事务局、县搬迁安置办未提交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差距。有的乡镇和部门对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重视不够,政务新媒体存在错敏信息整改不及时的问题;运用政务新媒及时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强,满足于按照最低频次要求更新信息,甚至不顾多次监测提醒,直到即将严重逾期才应付更新信息;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变更时,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动态更新。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要严格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11—20)要求,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强化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要加强日常监测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政府网站运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省州监测反馈的错敏信息,必须及时整改完毕。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求,做到严谨规范。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及时整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运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重要性,主动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坚决杜绝严重逾期。所有政务新媒体都必须确保2周(14天)内至少更新一次信息;对省州反馈的错敏信息,必须确保24小时内整改完毕。经提醒仍出现逾期不更新发布信息或逾期不整改错敏信息的政务新媒体,将判定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并列入拟注销关停账号名单。
(三)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及时对本单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和“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认真修改完善并做好动态更新。
被通报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的开设主体要及时整改问题,并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整改情况(情况说明)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4621152,电子邮箱:xxgkk123@163.com)。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