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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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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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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车发〔201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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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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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车古乡委员会车古乡人民政府印发《车古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中心、站、所、学校,驻乡各单位:
《车古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经乡委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车古乡委员会
车古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车古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
车古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
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为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热潮,全面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发现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乡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助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向全面纵深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要部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持续深入宣传专项斗争的同时,紧紧围绕我乡区域特点和宣传资源,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掀起扫黑除恶宣传最强攻势,全面确保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切实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不断提高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和参与度,为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推进营造强大声势和有力舆论氛围。
二、目标任务
通过乡村两级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各中心、站、所协作,实现全乡动员、全民参与,大幅提升扫黑除恶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宣传强大攻势,营造扫黑除恶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重点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宣传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开展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集中展现我乡高站位、高起点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的决心和态度。
(二)扫黑除恶线素举报和核查情况。持续宣传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群众涉黑涉恶线索识别能力;持续宣传好线索举报方式、奖励办法及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鼓励群众大胆揭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宣传对举报线索的核查摸排情况,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引导群众正确举报,提高举报线索的质量和数量。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各党总支、村委会,各中心、站、所、学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工作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及时对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侦办、社会治理、组织建设、群众反响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炼,积极运用各类宣传资源加大宣传,集中展现我乡开展专项斗争的有力举措和有效做法。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时将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战果通报常态化。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以来,社会各个层面的可喜变化,彰显党中央的决策英明、党委政府的领导有方、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提振社会信心,坚定“四个自信”,激发全乡人民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四、主要措施及责任划分
(一)资料宣传。对宣传资料再丰富再完善,对宣传覆盖范围再细化再扩大。确保乡镇加油站进出口、主干道进出口、道路沿线醒目位置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标语内容参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口号”、县委宣传部、县扫黑办《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根据中央最新的部署要求进行补充。
(二)媒体宣传。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中心、站、所、中小学、派出所充分利用好“村村响”、LED显示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保证按时按量播放,尤其是村委会要督促好各自然村广播要按时按量播放。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的宣传,全面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
(三)宣教活动。结合我乡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在村、学校运用法治课堂、民俗节日、文艺节目等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别开生面的宣传形式,寓教于乐;充分用好群团组织,在乡上广场、集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
(四)应知应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学习、培训、考试和日常测评。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工作手册要做到人手1册,确保在职在岗全部人员熟知熟记、入脑入心,经得住任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要的政治任务,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中心、站、所、中小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素增强责任担当,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主动对专项斗争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细化、再动员、再推进,不断压集附实责任、明确要求,扎实做好辖区和主管行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中心、站、所、中小学认真按照要以求,明确职责任务,对标对表压实责任,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优质高效完成集中攻坚阶段宣传发对工作。同时,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宣传资料印影制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扫黑办[2019]10号)的要求,务必按照“谁宣传、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确保各自的宣传内容准确无误,宣传材料规范完整,宣传方式、地点恰当适宜,并注意检查和维护。
(三)务求宣传实效。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中心、站、所、中小学按照职责范围和行业主管范围,认真梳理宣传载体,及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发动的形式、方法和内容,以广开线索举报渠道为重点,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丰富宣传内容,用通俗易懂、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司其责,又要密切协同,最大限度用好各种资源和力量,力求宣传效果最大化。
(四)整理造册,规范管理。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中心、站、所、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宣传发动工作台账,认真做好工作情况记录,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要及时收集各类媒体刊发(播)的报道、图片、视频等,按照统一、规范的样式装订成册,并注重对宣传成效的评估,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报道工作。
(五)加强督导,补齐短板。由乡扫黑办牵头,将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在4月10日前对全乡各中心、站、所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进行一次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情况通报下发至各中心、站、所,要求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清零”。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各中心、站、所、中小学要加强宣传素材的搜集整理,重要会议、重大行动、重点活动要及时搜集视频、图片等宣传资料,每周一梳理,每周一汇总。将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情况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至乡扫黑办。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涉密内容请以涉密渠道报送(报送地点:乡扫黑办,联系人:方一福,电话:13887381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