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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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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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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车发〔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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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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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车古乡委员会车古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的通知》(云开组〔2019〕13号)和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领关于认领和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任务)措施的通知》(红开组办便笺〔2019〕92号)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车古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视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从管党治党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的使命担当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在明责、压责、问责上严起来、实起来,严格落实“四清单、一落实、一销号”整改工作要求,限时销号。举一反三抓整改,把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相结合,一并认领、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把巡视整改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对照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的各类问题,全面对标对表,主动梳理排查,认真把自己摆进去查问题、找根源、强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
(一)坚决整改“政治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组织学习贯彻不够及时深入。”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议讲话精神及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学习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措施:乡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把“脱贫攻坚”专题学习列入今年中心组学习的计划,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点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组织专题学习,并要求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将其作为平时学习重要内容,将学习成果应用于实践中来,切实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执行政策不偏差。(牵头单位:乡党政综合办;责任单位:乡宣传室、乡属各站所、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整改)
2.“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2)召开党委会议较多,但涉及脱贫攻坚很少。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确实落实脱贫攻坚引领全乡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发展要求;认真贯彻《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注重结合实际,坚持将各项工作与脱贫攻坚统一起来,以脱贫攻坚为中心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坚持每半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坚持每次党政班子会议必须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确定下一阶段脱贫攻坚重点及方向。(牵头单位:乡党政综合办;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属各站所,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整改)
3.“政治担当不强。”
(3)没有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脱贫攻坚整改方案、任务分工“责任单位”没有党政主要同志牵头,脱贫攻坚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抓落实有差距。主持召会议较少,会议研究不扎实、会议纪要记录简单。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红河州县(市)党政正职抓脱贫攻坚工作十条规定》,乡党政正职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政治任务,坚持深入一线,注重调查研究,强化谋划部署,推动督导落实,常态化对各行政村主要村干部抓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各村委会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确定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第一责任人,党政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联系包村,各班子成员与相关站所工作人员组成各村工作组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二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定为行政村和乡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考核核心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动真碰硬、刀刃向内,对扶贫成效不明显,工作不严不实的行政村、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约谈、问责,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三是强化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核,确保会议记录认真详实,真实反映会议全过程。(牵头单位:乡党政综合办;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属各站所,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持续整改)
4.“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不力。”
(4)东西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会议较少,工作研究不经常、对接协调不足。扶贫协作重视不够,帮扶、合作项目推进慢,带贫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完善协调对接机制,切实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交流、请示、汇报,积极研究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项问题,高质量推动东西部协作确定的各项工作的实施。(牵头单位:乡项目办;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社保中心等有关部门,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5)成立多家劳务公司,但吸纳到东部地区就业的建档立卡劳动力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推行“职业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依靠对口支援、东西扶贫协作、省际协作、省内对接等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推动与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带动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到二、三产业就业。二是对包括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内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对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业户籍退役士兵开展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消除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无技能从业现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等方式增加劳动力转移。(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5.“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6)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较差,扶贫力量配备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全面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和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深入实施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加强青年人才党支部建设,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力量。建立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补贴制度,不断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推广深化党建脱贫“双推进”,抓好党建脱贫“双推进”实训基地教学成效考核,确保发挥实效。抓好党建扶贫综合示范村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我乡农村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与精准扶贫“双推进”,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双整百千”,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四是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全乡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全覆盖培训,对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五是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着力扶持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力。(牵头单位:乡党建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二)坚决整改“脱贫攻坚工作不够精准”问题
1.“贫困识别退出不够精准。”
(7)动态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仍然存在错退、漏评、错评人口。组织保障不力、人员配置不到位,扶贫数据比对专班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贫困对象动态监测,于今年一季度摸排形成2019年度预脱贫对象名册,实行“一户一方案”,适时跟进监测达标情况,确保不出现错退。二是深入开展“户户清”行动,有序组织全乡干部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对已脱贫、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团人口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不出现返贫。三是充分发挥各村工作组、驻村工作队员及村组干部,持续开展覆盖全乡的排查工作,并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街接,积极发挥低保及临时救助等惠民政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保不因灾、因病等各类突发事件致贫,并利用动态管理机制对新致贫人口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四是实时调整充实建立扶贫工作专班力量,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纠错纠偏工作的通知》精神,从源头上纠正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走样走偏问题。(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2.“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存在偏差。”
(8)搬迁入住、建新拆旧、复垦复绿进度滞后。集中安置点重搬迁、轻后扶,规划设计不到位,后续发展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资金补助政策,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并根据项目点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紧盯目标,倒排工期。实行“日报制”。对易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通过目标倒排工期,推动工作落实,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施工方对接,实行项目现场三班制施工,确保以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加快养殖区建设速度,及时落实百香果、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产业发展各项政策,确保群众搬得出,呆得住。四是强化督查、压实责任。每月对完工率、入住率、拆旧率实行通报、实地核查,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搬迁对象于2019年6月内实现稳定入住。(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乡易地办;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3.“产业扶贫因地制宜不够,缺乏利益联结机制,作用不充分。”
(9)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多数产业发展空心化。
整改措施: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坚持产业发展长短结合,做好全区产业发展5年规划,在全乡总体规划和框架下,充分考虑贫困群众需求,结合贫困村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加强对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技术服务。(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哈垤、车古、阿期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10)习惯于输血式扶贫,主要采取集体资产收益分红,“户贷企用返利”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增收,可持续脱贫措施不多,带贫益贫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盘活村级集体资产,做好村级集体收益扶贫,通过流转、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创新建立与贫困户、贫困村的利益联结,通过政策杠杆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益贫作用,依靠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贫困村持续增收。二是加大力度打造产业链条。大力引进和实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联系紧密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带动贫困地区畜牧、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的初加工。(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4.“扶贫资金监管不严,闲置浪费,扶贫信贷存在风险。”
(11)扶贫信贷投放使用不精准,用于非生产性支出问题普遍,且有逾期贷款,存在潜在风险。
整改措施:组织各村委会及农村信用社对全乡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排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认真整改落实到位,绝不走过场。(牵头单位:乡信用社;责任单位:乡扶贫办,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持续整改)
5.“行业部门政策不够精准。”
(12)未制定扶贫资金投入保障和统筹使用的总体规划。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及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建立健全乡级核算报账制度,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谁实施项目、谁核算资金、谁验收项目”原则,做到尽职不缺位、到位不移位。三是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规范乡级财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检查,及时排查资金项目管理存在问题,切实整改并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3)政策引导社会机构参与职业培训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加强职业价值观教育,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由政府部门牵头,社会各机构等参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舆论,重塑社会良好的职业价值观取向。二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等社会力量,结合本地企业发展规划,开展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4)控辍保学质量难以保证。
整改措施:一是依法落实乡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六包”责任制,签订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书,坚决杜绝学生因贫失学,减少厌学辍学。二是认真落实车古乡控辍保学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精准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失学辍学现象。三是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清零行动。组织乡政府干部职工和中小学教师深入村寨、走村入户,开展“不漏一人、不少一人”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清零行动。同时,根据复学返学学生情况分类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所有复学返学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四是加强跟踪监测。严格实行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加大对辍学学生的监测和管理力度。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控辍保学,对多次动员劝返仍未按期送子女复学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依法送子女复学。六是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严重的行政村、中小学,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15)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社会力量总体参与度低。
整改措施: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方协调推进的扶贫工作格局。加强与社会团体的联系,统筹各部门协调推进;加强对精准扶贫行动的全程动态监管,定期到企业和贫困村调查了解帮扶进展情况,对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认真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的要求,搭建并不断完善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社会扶贫提供准确信息,推进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的有效对接,建立精准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6)未制定简明易行的危房鉴定方法,简单套用既有标准,危房认定还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学习和掌握《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模板》、《云南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大纲》及《红河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及标准。认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精准认定、精准核实及政策再宣传工作,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一户一档” 、“一户一策”。(牵头单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8)对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口底数不清,饮水安全保障仍未得到解决。
整改措施: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开展“摸清底数行动”,全面摸清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及贫困退出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完成新的“六清”任务(新“六清”:收入清、住房安全清、教育保障清、医疗保障清、饮水安全清、产业就业清),有针对性的解决老百姓的困难。(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三)坚决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突出”问题
1.“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19)把资金和精力用在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表面功夫上。组织走访贫困户,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措施:制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项目管理与监督,对盲目决策造成资金大量浪费、违规招投标、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严肃问责处理。二是突出重点整治,全面自检自查,确保辖区内不出现各种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确保扶贫资金投入实效。(牵头单位:乡纪委监委;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整改)
2.“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0)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缺乏跟踪督促,有的敷衍应付,甚至虚假整改、文字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有的将省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通知层层转发到村,缺乏针对性。
整改措施: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地落实。(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整改)
(四)坚决整改“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艰巨”问题
(21)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自然资源禀赋不足,产业发展、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多困难。
整改措施:完善项目库建设,实行扶贫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指向定到项目“六定",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村居环境。按照扶贫对象实际需求和自身特点,围绕饮水、道路等贫困群体最关心的问题,加强群众受益最直接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自然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环境卫生清洁等生态综合治理措施,加快推进道路、供排水、新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以整治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工作,促进人畜粪便的高效利用和生活垃圾、污水的有效整治,推进家居生活清洁化。构建精准组织、精准指挥、精准落实的攻坚机制,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战提供机制保障。(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整改)
三、强化整改部署落实
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工作组、各单位对照中央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强化并落实整改政治、领导和工作责任。
二是直面问题真抓真改。各工作组、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本方案,深刻反思警醒,立足职能职责,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事求是,直面问题,主动认领,认真落实“四清单、一落实、一销号”整改要求,对照问题、措施、责任、时序整改“四个清单”,扎实有效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并逐一整改检收,限时销号清零,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切实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三是建立机制跟踪问效。乡党委建立问题整改跟踪问效长效机制,深入查找工作漏洞、盲点,制定完善精准扶贫各项措施,加快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和脱贫攻坚质量,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
中共车古乡委员会
车古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车古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