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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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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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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浪政发〔201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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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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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浪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浪堤镇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周边安置)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站所、各村委会: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迁出后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是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一要求,也是打消搬迁户回“穷窝”念头、斩除其“穷根”、实现贫困户长远脱贫效益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有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制度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浪堤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浪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印发
浪堤镇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周边安置)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迁出后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是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一要求,也是打消搬迁户回“穷窝”念头、斩除其“穷根”、实现贫困户长远脱贫效益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有效推进浪堤镇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政策要点
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严格落实1户1宅、建新拆旧政策。腾退的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复垦复绿。
二、及时梳理上报不需要拆旧的搬迁对象名册、拆旧搬迁对象名册
及时梳理上报原址拆除重建、传统村落保护、无房户等不需要拆旧搬迁对象名册,填报附件1:不需要拆旧搬迁对象名册;及时梳理上报拆旧搬迁对象名册(扣除不需要拆旧部分),填报附件2:拆旧搬迁对象名册。
三、统一时间节点、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
2016年、2017年度搬迁点要求于3月10前拆旧率达到60%,3月20前拆旧率达到80%,3月31前拆旧率达到100%;2018年的搬迁点:县城周边安置于2月底全部入住,拆旧率3月15日前达到50%,3月30日前达到100%,其他安置点于3月20日前全部竣工,3月31日前全部入住,拆旧率于4月10日前达到30%,4月20日前达到60%,4月30日前达到100%。
四、成立浪堤镇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2月12日红河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会议的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拆旧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钱义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普秋楠 镇副镇长
成 员:李 阳 镇副镇长
杨雪丹 镇纪委书记
毕琪竞 镇宣传委员
马秋云 镇组织委员
李振江 党政办主任
杨红文 国土所负责人
李浦保 项目办负责人
白文忠 城建助理
保春东 派出所负责人
白坚布 俄期村委会总支书记
白成文 安品村委会总支书记
白家欣 浪堵村委会总支书记
陈促龙 虾里村委会总支书记
唐勒牛 俄期村委会主任
翟杨武 安品村委会主任
龙成福 浪堵村委会副主任
马利红 虾里村委会主任
五、成立浪堤镇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专班
为强力推进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能顺利完成,成立浪堤镇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普秋楠 镇副镇长
副组长:李 阳 镇副镇长
杨雪丹 镇纪委书记
毕琪竞 镇宣传委员
马秋云 镇组织委员
成 员:李孟黑、李斗沙、马嘎举、普秀瑛、白文忠、杨红文、张克波、钱阿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