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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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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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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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架政发〔201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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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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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架车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架车乡2019年度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架车乡2019年度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架车乡2019年度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架车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红河县架车乡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
附件:
架车乡2019年度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低保规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州民政及县民政关于《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为重点,在全乡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架车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实现工作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专项治理时间
每个季度一次,3月、6月、9月、12月21日前完成本季度专项治理。
三、治理内容
(一)治理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2、严厉整治乡、村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治理作风问题
1、 以乡、村两级低保经办机构为重点,认真整改工作中作风漂浮,对上级布置的重点任务不研究、不布置、不落实、不上报的问题;不敢担当,工作避重就轻、消极应对的问题;日常工作中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对待群众诉求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问题。
2、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及对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的问题。
3、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大数据比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四、治理措施
(一)继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一是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整治“错保”“人情保”“关系保”,将近亲属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村委会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近亲属内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二是清理违规享受低保行为,整治“二次分配”、“轮流保”。三是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低保制度政策,将符合低保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保障,杜绝“漏保”,每个季度动态管理一次采取针对性措施抓紧排查整改。
(二)全力落实省、州民政部门出台《阳光低保政策若干规定》。一是通过乡、村公示栏公布乡低保投诉举报电话,做好受理、核实及答复处理等工作。做到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标准和对象等有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切实落实好生活困难、重度一二级残疾靠家庭供养成年残疾人享受低保和生活困难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低保政策规定。三是落实好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规定。
(三)定期督办通报。由民政所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专项督查。各村委会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向乡民政所反映。乡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委会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农村低保经办中发现的腐败、作风问题,要严格查处。对反映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要向纪检组或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对于反映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向纪检组或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的政治教育、廉洁教育、法纪教育,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行动自觉,为专项治理行动打好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张忠文任组长,乡纪委书记农祖华及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李克抖为副组长,成员由纪委、民政、扶贫、财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委会总支、主任组成,周密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委会要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