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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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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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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政办发〔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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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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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县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红政发〔2018〕57号)的总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县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和 涛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蒋国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许文红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 韦 武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刘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杨金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拉仰 县政府办主任
杨哈叁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桥银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国甫 县发改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何文昌 县工信局局长
刘泽民 县教育局局长
周生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然发 县民政局局长
杨约者 县司法局局长
张文鸣 县财政局局长
杨泽文 县人社局局长
瞿智勇 县国土局局长
龙海丽 县环保局局长
陶永福 县住建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钱 坤 县交运局局长
高转艳 县农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潘崇寺 县水务局局长
张纯伟 县林业局局长
薛江华 县文广局局长
杨云波 县卫计局局长
钱克朗 县安监局局长
许永存 县市管局局长
杨 帆 县旅游局局长
钱有善 县供销联社主任
李福有 县地震局局长
张学贵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路 微 县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其惠 县总工会副主席
段立志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杨彦林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张广鑫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由钱克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1月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