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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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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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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政发〔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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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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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已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28次党组会议研究,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县人民政府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和涛同志: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蒋国红同志:协助县长工作,协管审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协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税务局、县人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住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小额贷款公司、驻县各类保险公司。
许文红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精准扶贫、农业农村、科学技术、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林业和草原、供销等工作。协管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外援机构。
马建伟同志: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扶贫工作。负责挂包帮干部队伍管理、劳务输出工作。
叶鹏举同志: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扶贫、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上海市长宁区扶贫协作工作。
韦武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打击走私和涉烟犯罪等工作。协管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
罗冲开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文化旅游、投资促进、民族宗教、广播电视、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妇女儿童、外事、侨务等工作。协管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无线电办、县中小企业局)、县统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外事办、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公司、县供电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工商联、县妇联、县文联、县侨联。
刘勇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综合交通、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协管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
联系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红河公路分局、县红润运输公司、红河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杨金万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能源、自然资源管理、水利、搬迁安置、市场监督管理、地震工作。协管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地震局。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
李璟同志:协管扶贫、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定点扶贫工作。
毛红斌同志: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扶贫、教育,负责教育部及高等教育出版社挂钩扶贫工作。
卢亚同志:协管卫生健康、统计、文化和旅游工作。
刘泽民同志: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办公室、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机关事务工作。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