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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19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9〕50号
  • 发布日期
    2019-05-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县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抗旱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统筹、快速、规范解决灾情,合理调度水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干旱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将干旱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县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和 涛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许文红  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金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泽民  县政府办主任

  潘崇寺  县水务局局长

  毕永强  县农科局局长

  钱克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然发  县民政局局长

  周晓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张  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国甫  县发改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何文昌  县工信局局长

  郭朋飞  县教体局局长

  张文鸣  县财政局局长

  瞿智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龙海丽  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局长

  张卫国  县住建局局长

  钱  坤  县交运局局长

  张纯伟 县林草局局长

  赵小钞  县文旅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马美珍  县卫健局局长

  许永存  县市管局局长

  杨玉芬  县统计局局长

  朱志发  县扶贫办主任

  钱有善  县供销联社主任

  路  微  县气象局局长

  杨亚磊  县供电局局长

  周生露  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

  李三克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政洋  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李誓成  县委督查室主任

  杨奔明  县政府督查专员

  张黎梅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沈  圣  县农行行长

  杨国宏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谢伟文  县供排水公司经理

  十三个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潘崇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毕永强、钱克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如下:

  普绍发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陈  星  县水务局职工

  许建萍  县水务局职工

          徐  勇  县农科局职工

  白阿加  县应急管理局职工

          马义才  县民政局职工

          白玉林  县民政局职工

  一、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抗旱应急工作应急预案等办法和措施,解决抗旱应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二)督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抗旱应急工作。

  (三)督查和指导抗旱应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抓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抗旱应急工作。

  (二)严格审核,规范统计口径,按照“一天一报”制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向领导小组上报旱情及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旱情发展态势,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三)认真总结和推广抗旱应急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抗旱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展,努力营造节约用水、全力抗旱应急的良好氛围。

  (四)完成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替补,不再另行文。

 

           2019年5月13日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