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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19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9〕47号
  • 发布日期
    2019-05-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红河县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9日

 

 

  

  红河县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取得的实效,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按照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全面加强效能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求,推动全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两会”工作部署,以“一力三效一度”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府行政能力,增强行政效率、行政效果、行政效益,提高政府行政满意度,着力解决消极腐败、违法乱纪问题,缺乏激情、责任心不强问题。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提升,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行政保障和管理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研究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实施“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增强各单位、各乡镇研究政策、运用政策的水平。达到研究政策全面、系统,贯彻政策准确、到位,运用政策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成效驱动目标。

  (二)提高优化流程、凝聚合力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实施“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提高各单位、各乡镇优化流程、凝聚合力的水平。在流程管理上通过环节简化、时序调整、制度规范等措施,实现流程管理扁平化、精准化。在凝聚合力上通过明确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岗位工作要求、明确成员工作分工、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强化思想教育等措施,推进部门与乡镇、部门与部门、政府与金融机构、政府与企业组织之间凝聚强大合力。

  (三)提高勇于担当、善作善成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实施“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推动各单位、各乡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促使各部门、各单位在推动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上下功夫,努力争创一流业绩。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行政绩效评估制度。(牵头领导:蒋国红  常务副县长)

  定期邀请县人大、政协、监委以及相关部门参与,对县属各部门、各乡镇年度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重点评估资金使用合规情况、发挥效益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1.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各单位,各乡镇建立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效果评估评价制度;规范资金项目拨付程序,对财政资金实施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定期上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责任部门:县财政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2. 规范国有资产监管。重点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管理,盘活资产资源,推进资产租售,提高国有资本效益。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业绩与薪酬考核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国资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3. 加强公共资源资产管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资源资产市场化运作机制,构建监管严格、交易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新秩序,争取公共资源资产收益最大化。完善、严格和规范政府采购公共产品机制;编制公共资源资产进入公共交易平台目录清单等。(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政务管理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二)建立行政能力评估制度。(牵头领导:马建伟  副县长)

  定期邀请县人大、政协、监委以及相关部门参与,对县属各部门、各乡镇行政能力进行绩效评估,重点评估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能力、研究政策、运用政策、依法行政的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评优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1. 加强通用行政能力建设。

  (1)规范会议、文件管理。各单位、各乡镇梳理完善、编制发布本单位、本乡镇会议组织、审批、记录、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制度;落实政府系统文件制作技术标准及审批处理规范,实现精简、规范、节俭、高效办文办会。加大办文、办会科技运用力度,充分运用OA系统、电子视频系统等新型交流媒介开展工作。(责任部门:县政府办;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2)规范工作信息报告管理。各单位、各乡镇健全工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工作信息报告的种类、内容、方式及后续处理办法,实现工作信息报告处理及时、顺畅、高效,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责任部门:县政府办;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3)规范文档管理。完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归档、利用等规范化标准;实现经济发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利用、财政重大资金往来等重点领域及其他各领域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可查、可用、可追责。(责任部门:县政府办;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2. 加强专业行政能力建设。

  (1)提高专业素质能力。各单位、各乡镇把政策学习研究列为干部培训的重点和开展工作的前提,在岗人员要精通本岗位相关政策,单位班子成员要了解本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主要负责人要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要求。全面建立干部政策学习制度,鼓励支持干部认真钻研,掌握精髓,把握实质,做到政策了然于胸,熟练掌握。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以问题为导向,在决策前带着问题到一线、到现场把实情摸清楚、把问题找准确、把思路想明白,进而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科学决策服务。在开展各项工作中,自觉把执行政策放在首位,坚持以政策为指导,以政策为依据。在贯彻执行政策过程中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抬高胃口,做到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使用好权力,履行好职责。要提高政策运用能力,全面掌握政策精髓,充分用好、用足、用活政策,以政策助推全县跨越发展。(责任部门:县政府办;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2)规范依法决策行为。健全分层决策体系,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发布分类分层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班子、各科室(站所)各层级决策范围、决策内容、决策责任,提高决策效率。健全决策流程,坚持重大决策论证咨询、公开、公示、专家咨议制度,把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作为法定程序,明确公示重大决策论证清单,按规定开展决策工作。健全决策制度,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不经合法性审查不签署、重大政策不经合法性审查不出台、重要协议不经合法性审查不签订。(责任部门:县政府办;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3)明确行政职权边界。严格“三定”管理,厘清部门职责权限,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各单位内设机构,明确行政职权边界。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及上级政府和部门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等情况,结合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工作清单内容并对外发布。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落实行政监管清单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高效顺畅、公开透明、全程监督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有涉企收费职权的部门,要认真制定发布涉企收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责任部门:县委编办;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3. 提高督办质量。

  由县政府办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县领导交办等事项定期通报督办,每月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建立年初建账、月月对账、年终算账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进重大决定事项落实。对州级下达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梳理,排出计划进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经济运行分析、重点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定期调度等制度,深入研判经济形势,动态跟踪问效,重点加大对脱贫攻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财政收入等核心指标的调控力度,升温加压,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年度任务圆满完成。(责任部门:县政府办;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三)建立行政公开评估制度。(牵头领导:蒋国红  常务副县长)

  定期邀请县人大、政协、监委以及相关部门参与,对县属各部门、各乡镇行政公开情况进行绩效评估,重点评估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职责公开、岗位公开、效能公开的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评优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1. 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按照省、州“一部手机办事通”要求,提前做好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推进各单位、各乡镇积极配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梳理规范本单位、本乡镇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办事指南,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出上线服务事项并接入办事通,指定专人负责业务办理,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降低办事成本,提高上线服务事项比例。(责任部门:县政务管理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2. 推进政务公开。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着力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做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1)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县级制定出台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公开。

  (2)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进行公开。

  (3)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政策的情况进行公开。

  各单位,各乡镇分别建立政务公开新媒体渠道,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的内容、渠道、时间,内容。(责任部门:县政府办;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三)建立行政满意度测评制度。(牵头领导:刘泽民  县政府办主任)。

  1. 由县政府办负责将满意度测评制度作为政府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纳入政府部门日常管理全过程。探索建立政府满意度测评制度,定期组织邀请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监委等部门,重点围绕政府部门基础管理、行政权力运行、部门内部管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窗口服务、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

  2. 满意度测评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对于可以量化的部分,运用效能考核的方式。对于不可量化的部分,运用效能评价的方式。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工作实绩显著,在评议测评中满意、基本满意票得票率达到实到会测评人员90%以上,且满意票得票率占70%以上,评定为满意;工作实绩差,在评议测评中不满意票超过实到测评人员40%的,评定为不满意单位;工作实绩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完成工作任务,评议测评得票情况处于上述两者之间的为基本满意单位。

  (四)推进内部机构优化。(牵头领导:蒋国红  常务副县长)。

  在控制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参照2018年政府内部机构优化设置改革精神,继续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成政府部门“大股室制”、“大中心制”优化机构调整,整合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建立设置更加合理、执行更加有力的行政体制。严格杜绝“一人一室”现象,每个股室至少有3人以上岗位设置,避免出现“人不在,事难办”现象,确保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和政府行政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1. 增强政务服务能力。继续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开展效能建设常态化日常巡查,对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岗位管理考核挂钩,以推动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效能提升。(责任部门:县政务管理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2. 确保岗位人员相对稳定。对关键岗位、核心科室业务骨干、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调整,应事先征求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确保关键岗位、核心科室业务骨干、主要负责人的相对稳定。调整前应明确工作承接人,做好工作交接对接,严防交接不到位,交接不完善导致的工作失误。(责任部门:县人社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3. 加强干部考核管理。

  (1)加强机关工勤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加强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应用,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责任部门:县人社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2)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和专业水平。注意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责任部门:县人社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3)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红河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管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明确聘用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明确考核措施,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原则上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不得从事国家规定敏感岗位和涉密工作。(责任部门:县人社局;落实部门:县属各部门、各乡镇)。

  四、基本步骤

  “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自2019年2月至11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3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对专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9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政府效能提升年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逐项加以落实,完善台账资料,每月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1月)。对各有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结合评估结果进行考核和总结,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流程环节不优化的不放过、长效机制未建立的不放过。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分类进行汇编,固化活动成果,推动政府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第一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政务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深查细摆,加强系统性全局性问题研究,承担相关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相应建立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活动有专人抓和落到实处。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子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舆论引导。深入开展政府效能建设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意义、目标、做法,及时推广政府效能建设的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舆论监督,扩大专项活动的影响力,更好地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四)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定期督查、监督考核和工作通报制度,全面加强对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和任务,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有效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专项活动达到解决问题、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

  (五)强化结果运用。测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议为优秀的单位由县政府进行通报表扬;评议为不满意的单位,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测评不满意票超过50%的,根据责任情况对部门班子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件:红河县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红河县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有关规定,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提高工作效能,有效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加快推进红河县政府效能提升。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和  涛  县  长

  常务副组长:蒋国红  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许文红  副县长

              马建伟  副县长

              叶鹏举  副县长

              韦  武  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罗冲开  副县长

              刘  勇  副县长

              杨金万  副县长

              李  璟  副县长

              毛红斌  副县长

              卢  亚  副县长

  成      员:刘泽民  县政府办主任

              马七发  县委编办主任

              刘国甫  县发改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何文昌  县工信局局长

              郭朋飞  县教体局局长

              王桥银  县民宗局局长

              马然发  县民政局局长

              杨约者  县司法局局长

              张文鸣  县财政局局长

              杨泽文  县人社局局长

              瞿智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卫国  县住建局局长

              钱  坤  县交运局局长

              毕永强  县农科局局长

              潘崇寺  县水务局局长

              赵小钞  县文旅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马美珍  县卫健局局长

              张  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钱克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瑀淳  县审计局局长

              许永存  县市管局局长

              张纯伟  县林草局局长

              杨玉芬  县统计局局长

              朱志发  县扶贫办主任

              陈贵斗  县信访局局长

              李松玖  县医保局局长

              杨云波  县政务管理局局长

              胡晓晔  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陶永福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福有  县地震局局长

              瞿华伟  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杨奔明  县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李白章  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校长

              张  鸿  迤萨镇镇长

              李永福  甲寅镇镇长

              李金祥  宝华镇镇长

              李正荣  乐育镇镇长

              钱义成  浪堤镇镇长

              马安龙  石头寨乡乡长

              郭  晖  阿扎河乡乡长

              张忠文  架车乡乡长

              许万成  洛恩乡乡长

              姚吉雄  大羊街乡乡长

              李法永  车古乡乡长

              周绕斌  垤玛乡乡长

              李智晶  三村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由刘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