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199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红政办发〔2019〕42号
-
发布日期2019-05-22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红河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5日
红河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6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和全州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动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红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服从和服务于健康中国战略,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优化红河州烟叶生产力布局,治理改善吸烟环境,倡导文明吸烟行为,巩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规范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烟草产业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巩固全州最稳固、最可靠、最大的财税来源。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全省最具影响力烟区评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动员参与云南首届“最具影响力烟区”评选工作,为红河州争取更多“最具影响力烟区”数量,推动红河州烟叶生产布局优化和烟叶生产转型升级。
(二)做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紧扣“烟蒂不落地,红河更美丽”的基本理念,完善控烟场所设施建设,解决随地扔烟头、未掐灭烟蒂诱发火灾及“二手烟”伤害等问题,保障公众健康权益,助力美丽县城和文明城市建设。
(三)做好当前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坚持和巩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针对当前涉烟违法行为的多样性、隐蔽性和突发性等特点,整合执法力量,优化工作举措,提升市场监管效果和市场净化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红河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罗冲开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白宇丹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张福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德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天走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宏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羽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白建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旅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绍云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应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政洋 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马 坚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河县烟草专卖局,由马坚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推进、信息通报和成果归档等工作。
四、重点工作内容
(一)做好全省最具影响力烟区评选工作
今年3月底,全省开展云南首届“最具影响力烟区”评选工作,将评选出15个云南“最具影响力烟区”。此次评选工作,是在全国烟区空间再布局,计划分配将明显向土地资源好、生态条件好、规模集中连片程度高、烟叶质量好、烟叶风格特色显著、工业评价认可度高的烟区倾斜的大背景下孕育而生的。获得全省“最具影响力烟区”的数量,对下一步红河州在全省烟叶生产布局优化、种植计划调整中占得先机至关重要。
本次评选在全省2019年烤烟种植规模10万担以上的县(市、区)中开展,根据评选的基本要求,我州弥勒市、泸西县、建水县、石屏县、蒙自市五个县市具备参评资格。请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烟草专卖局,做好部门员工参与评选的动员工作,具体评选方式和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做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建管、部门协同参与、烟草资金补贴”的总体思路,结合美丽县城和文明城市项目实施工程,以“先城区后乡镇、先示范后带动”的步骤,加快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2019年度计划建设2个室外吸烟亭和20个户外绿色吸烟区,总结形成集建设、维护、管理为一体的长效机制,尽快形成引导文明吸烟的影响力和带动力,然后再通过两年的时间,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范围全面覆盖全县有需求的乡镇,让文明吸烟成为卷烟消费的新风尚。
一是在旅游景区、物流中心等人员密集区,建设2个室外吸烟亭,亭内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在合适位置注明公益性宣传标语,配置灭烟器、烟灰缸以及休息座椅等,改变当前卷烟吸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定期对亭区维护、清理,提升卫生文明水平。二是在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且容易导致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的公共场所建立绿色吸烟区,依据场所实际情况,将安全卫生、文明宣传、服务便民等功能配备齐全,包括:在应吸烟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在合适位置注明公益性宣传标语,大容量烟灰缸(桶)等必要设备,对已有的场所开展环境改善和功能提升,改变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不良状况。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第一阶段:考察调研(2019年4月底前)。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重点户外公共区域、办公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调查,全面掌握符合设立吸烟亭、吸烟区、吸烟点的条件,并考察、借鉴先进地区吸烟环境建设情况,制定《红河县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
2.第二阶段:建设实施(时间待定)。县政府向州政府提交建设规划后,州政府牵头完成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再由县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完成2个吸烟亭和20个户外绿色吸烟区的建设工作,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档案由指定部门负责归档保存。
3.第三阶段:验收推进(时间待定)。建设完成后,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和建设方进行统一验收。需要办理管护移交的,由档案指定暂管部门与管护单位办理建设档案移交,签订维护管理协议,确保使用过程中保持文明卫生的社会形象。
(三)做好当前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坚持和巩固“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加强责任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营造浓厚的打击假私非烟氛围,全力维护卷烟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管局等部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相互交流信息,共同解决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措施,加强协作,使涉烟违法人员得到有效打处。
二是探索新形势下案件查办措施。首先从烟草专卖的角度对物流、快递企业划分网格,建立详实的档案,掌握人员、作息时间、仓库、车辆情况、业务情况等信息,为情报线索的获取提供保障。其次,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员工的普法宣传,提高快递人员的法律意识,发动附近的群众进行举报,提升案件线索的准确性。
三是进行涉烟情报建设。加强联合执法机制建设,特别是和相关执法部门的共享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巩固联合机制,加大对违规销售新型烟草制品、利用互联网售卖烟草制品、物流快递寄售假私非烟等打击力度,落实“大要案、网络案、夺卷烟市场空间”目标责任。
四是加强对卷烟市场的日常“严紧硬”监管。加大节假日监管力度,每年开展春节、国庆中秋和火把节、矻扎扎节、十月年、长街宴等传统民族节庆日等专项市场整治,加强经营、仓储、运输等重点环节的联合打击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最具影响力烟区评选、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等三项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规范资金使用,稳步有序开展。在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杜绝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建设效果,并按方案规划稳步合理推进,有序开展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助力美丽县城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把文明吸烟环境作为宣传、引导文明吸烟的窗口,提高吸烟者文明吸烟的自觉性,让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真正成为落实控烟政策、和谐社会关系、提升文明形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利民工程。
附件:红河县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
抄送:县委办,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
红河县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
类 型 |
具体地点 |
数量(个) |
面积(平方米)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室内吸烟室 |
|||||
小计 |
|||||
室外吸烟亭 |
汽车客运站 |
1 |
10 |
5 |
|
宝华撒玛坝梯田 |
1 |
10 |
5 |
||
小计 |
2 |
20 |
10 |
||
绿色吸烟区 |
马帮侨乡森林公园 |
4 |
6 |
0.2 |
|
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
2 |
6 |
0.1 |
||
体育馆 |
2 |
6 |
0.1 |
||
红河会堂 |
2 |
6 |
0.1 |
||
马帮广场 |
2 |
6 |
0.1 |
||
东门马帮古城 |
2 |
6 |
0.1 |
||
西山公园 |
2 |
6 |
0.1 |
||
县灯光球场 |
2 |
6 |
0.1 |
||
小花园 |
2 |
6 |
0.1 |
||
小计 |
20 |
54 |
1 |
||
便民吸烟点 |
|||||
小计 |
|||||
合计 |
22 |
74 |
11 |
填表说明:室内吸烟室具体地点要明确到大型商场、火车站、公交车站、汽车站、高铁站、银行、
行政机构等的具体区域,室外吸烟亭具体地点要明确到公园、社区广场、旅游 景区等的具体区域,
绿色吸烟区、便民吸烟点具体地点要明确到室外区域和露天区域的具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