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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48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8】71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3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建立红河县普通高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直有关部门:

  为确保普通高考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红河县普通高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蒋国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陈拉仰   县政府办主任

            刘泽民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许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文昌   县工信局局长

  李三克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文鸣   县财政局局长

  杨泽文   县人社局局长

  刘国甫   县住建局局长

  钱  坤   县交运局局长

  杨云波   县卫计局局长

  龙海丽   县环保局局长

  薛江华   县文广局局长

  钱克朗   县安监局局长

  许永存   县市管局局长

  李福有   县地震局局长

  白窝举   县保密局局长

  高建明   县发改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路  微   县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彦林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杨  俊   县供电局局长

  许文亮   县教育局副局长

  肖  研   县电信公司经理

  罗维斌   县移动公司经理

  杨  龙   县联通公司经理

  蔡  玺   县邮政公司经理

  魏赤群   县招办负责人

  廖灿兵   红河县一中校长

  联席会议职能:协调解决普通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快速有效地处理考试中的突发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刘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文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魏赤群、李杰、毛俊锋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向各成员单位传达联席会议制定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精神;加强与考点学校的联系,及时了解并掌握高考的各方面情况;高考中发生突发事件,初步确定应急等级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州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位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联席会成员单位做好普通高考各项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加强对普通高考宣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为高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牵头相关部门处置网络舆情;会同县交运局组织动员出租车、私家车参与“爱心送考”活动。

  (三)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普通高考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各项普通高考政策和规定;做好标准化考场维护、考务人员挑选与培训等普通高考业务工作;联合公安、保密部门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高考有关工作。

  (四)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配合教育、保密部门做好试卷押运和保管工作,每年至少抽调2名与当年考生无直系亲属关系的公安干警参与试卷保密室值班;维护和整治高考考点及考生食宿地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考前组织开展高考考点、保密室及考生食宿地的安全检查,做好高考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盗窃、传播、出售试卷和考前以出售试卷为名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高考期间考点周边道路实行限时交通管制(6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保障高考期间的考生运送及试卷运送的道路畅通。

  (五)县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按时足额拨付涉及高考经费。

  (六)县住建局:负责高考期间特别是英语听力考试期间,禁止考点周边施工单位开展施工作业,避免工程噪声影响考生的考试;对考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禁止环卫作业车辆和其他市政建设施工机械在高考期间使用高音喇叭和制造噪声,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七)县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考点及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确保高考期间广大师生安全和高考顺利进行。

  (八)县市管局:负责对考点学校学生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店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多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证据,并对销售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发现的无照经营、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电子产品及相关虚假宣传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九)县交运局:做好客运车辆监管工作,清理非法客运车辆,为考生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动员出租车、私家车参与“爱心送考”活动。

  (十)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考前对考场进行消毒(6月6日前),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试期间(6月7、8日)安排2名专职医护人员携带相关药品到考点值班,并准备救护车,做好突发疾病应急救护工作。

  (十一)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无线电管理、通信管理和互联网信息管理等部门,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重点清除各类网络传播方式所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有害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违法人员依法查处。

  (十二)县环保局:负责对考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对管控区域(红河一中方圆2.5公里范围内)实行临时噪音管制,发现问题,及时治理,确保考试期间没有噪音污染。

  (十三)县文广局:负责对普通高考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县电视台播放高考期间交通管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公告。

  (十四)县地震局:制定地震应急预案,组织考点学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指导考点学校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十五)县保密局:指导、督促、检查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做好接送试卷和试卷在我县期间的保密管理工作,安排2名与考生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参与试卷保密室的值班。

  (十六)县气象局:做好防台风、防高温、防雷、防暴雨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按时预报天气情况。

  (十七)县供电局:考前对高考考点、试卷保密室等重点部位的供电线路及供电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制定落实供电应急预案;考试期间确保试卷保密室和标准化考场24小时正常供电。

  (十八)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对高考试卷保密室、标准化考点学校网络线路及网络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高考期间网络畅通;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及考试信息的监测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违法人员依法查处。

  (十九)红河县一中:负责考场布置,协助县招办做好相关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对考试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广播、监控设备、电源、电线、水等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十)邮政公司:邮政部门组织好通知书的寄递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妥收通知书,保证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召开时间由总召集人确定,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确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提出,经召集人审核后报总召集人确定。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等组织工作。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如需下发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审定后,由总召集人签发,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

 

                                2018年5月28日



附件【红政办发【2018】71号 关于建立红河县普通高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