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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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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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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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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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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县长和 涛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直管县审计局。
常务副县长蒋国红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财政金融、人事社保、机构编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等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法制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电局、县烟草公司、县人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住管中心、县小额贷款公司、驻县各类保险公司。
副县长马建伟(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扶贫工作,负责挂包帮干部队伍管理、劳务输出和科技工作。
副县长叶鹏举(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扶贫、招商、电商工作,负责上海市长宁区扶贫协作工作。
副县长韦 武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群众工作局、县应急办、县防范处理邪教办。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
副县长张秋红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旅游文化、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分管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园区管委会、县招商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务管理局、县妇儿工委办。
联系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工商联、县妇联、县文联。
副县长刘 勇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教育、卫生计生、救灾救济、红十字会、老龄等工作。
分管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卫计局(县爱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志办、县档案局、县红十字会、县老龄委办。
联系红河公路分局、县红润运输公司、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红河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副县长杨金万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国土、水利、民族宗教、移民、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民宗局、县移民局、县市管局、县地震局、县外事办、县侨办。
联系县委老干部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侨联、县关工委。
副县长许文红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农业农村、科技、林业、粮食、供销、生物资源开发等工作。
分管县扶贫办、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县供销联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科协、外援机构。
副县长彭家贵(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分管政府办工作,协管扶贫和督查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
副县长毛红斌(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扶贫、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教育部及高等教育出版社挂钩扶贫工作。
副县长李 璟(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扶贫、工业信息工作,负责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定点扶贫工作。
请各乡镇、各部门,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部队按此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附件【红政发【2018】41号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