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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49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8】87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3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成立红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和  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蒋国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韦  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秋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金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许文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拉仰    县政府办主任

  马七发    县编办主任

  高建明    县发改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何文昌    县工信局局长

  刘泽民    县教育局局长

  杨哈者    县民宗局局长

  马然发    县民政局局长

  杨约者    县司法局局长

  张文鸣    县财政局局长

  杨泽文    县人社局局长

  瞿智勇    县国土局局长

  龙海丽    县环保局局长

  刘国甫    县住建局局长

  钱  坤    县交运局局长

  张  羽    县农科局局长

  潘崇寺    县水务局局长

  张纯伟    县林业局局长

  薛江华    县文广局局长

  杨云波    县卫计局局长

  钱克朗    县安监局局长

  郭瑀淳    县审计局局长

  杨玉芬    县统计局局长

  许永存    县市管局局长

  朱志发    县扶贫办主任

  张卫国    县政务管理局局长

  李永祥    县招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  帆    县旅游局局长

  毕永强    县粮食局局长

  钱有善    县供销联社主任

  杨  郢    县档案局局长

  李福有    县地震局局长

  瞿华伟    县移民局局长

  张学贵    县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编委,由蒋国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七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由相关同志接任,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州部署要求,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等工作;领导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讨论的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部署要求;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协调推进和监督考核“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2018年7月9日



附件【红政办发【2018】87号 关于成立红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