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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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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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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政办发【2018】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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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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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成立红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和 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蒋国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韦 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秋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金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许文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拉仰 县政府办主任
马七发 县编办主任
高建明 县发改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何文昌 县工信局局长
刘泽民 县教育局局长
杨哈者 县民宗局局长
马然发 县民政局局长
杨约者 县司法局局长
张文鸣 县财政局局长
杨泽文 县人社局局长
瞿智勇 县国土局局长
龙海丽 县环保局局长
刘国甫 县住建局局长
钱 坤 县交运局局长
张 羽 县农科局局长
潘崇寺 县水务局局长
张纯伟 县林业局局长
薛江华 县文广局局长
杨云波 县卫计局局长
钱克朗 县安监局局长
郭瑀淳 县审计局局长
杨玉芬 县统计局局长
许永存 县市管局局长
朱志发 县扶贫办主任
张卫国 县政务管理局局长
李永祥 县招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杨 帆 县旅游局局长
毕永强 县粮食局局长
钱有善 县供销联社主任
杨 郢 县档案局局长
李福有 县地震局局长
瞿华伟 县移民局局长
张学贵 县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编委,由蒋国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七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由相关同志接任,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州部署要求,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等工作;领导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讨论的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部署要求;督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协调推进和监督考核“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2018年7月9日
附件【红政办发【2018】87号 关于成立红河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