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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44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8〕2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办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8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为确保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并经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主办和协办单位、责任人、督办领导、督办人,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督办,抓好落实。

  附件:

  1.2018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要求

  2.2018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



附件【10-1 红政办发【2018】2号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