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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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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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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政办发〔201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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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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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红河县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红河县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工作实施意见
发展和振兴青少年校园足球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战略举措,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是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提高足球发展水平和成就中国足球梦想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因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足球师资短缺,场地设施严重缺乏,竞赛体系未建立,人才成长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整体发展。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云南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云南省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红河州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全面加快发展我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育人功能,培育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为提升人口素质、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和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突出解决制约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场地、师资、经费不足问题。加强制度设计,力争在竞赛组织管理,畅通足球人才成长渠道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坚持以政府主导,学校为主体,整合资源,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合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鼓励探索多样化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模式。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加强基础条件和基础工程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把校园足球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好落实,力争把校园足球打造成为我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创新示范。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8年,理顺管理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校园足球师资培养和足球场地规划建设方案。加快红河二中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组建校级、年级、班级三级足球队,每周开展足球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学年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校级、年级、班级之间的足球联赛,培养培训优秀足球运动员代表红河县参加州级校园足球联赛。推广普及足球文化,发展学生足球社团或足球兴趣小组,让足球融入学生生活,扎根校园,充分发挥红河二中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中期目标。到2020年,全县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将足球列入体育课程教学体系和阳光体育运动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体验足球运动。建立学校内部各年(班)级男女组足球竞赛体系(小学5人制,初中8人制,高中11人制),并使之常态化;构建全县萌芽杯(小学)、幼苗杯(初中)、希望杯(高中)三大校园足球品牌赛事。出台红河县青少年校园足球优秀学生升学管理办法,激励学生长期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构建小学、初中、高中 “一条龙”校园足球运动员培养、输送体系,建立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竞技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机制。
——远期目标。到2025年,通过开展以校园足球为代表的集体类体育运动,让广大青少年体验体育运动所包含的忠诚、担当、规则、竞争、合作等意识,促进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进一步拓展素质教育的新空间。
二、重点工作
(四)提高普及水平
各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和加强红河二中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建设,发挥其在发展我县青少年校园足球中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力争到2025年,建设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所(红河一中、红河二中)、省级特色学校6所(万年塘小学、红河一小、红河二小、思源实验学校、甲寅中学、洛恩中学),使经常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的学生达到5000人,占全县在校学生总数的10%以上,注册校园足球运动员达50人。
(五)加大场地建设
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优先考虑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城区老旧设施改造中,优先预留足球场地建设用地。鼓励建设小型多样化足球场地设施。从2017年开始,每年改建2块校园足球场地,用10年左右的时间改建完成20块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地,力争到2025年全县每个乡镇至少有1块校园足球场地,切实解决校园足球场地不足问题(2017年建设红河二中、思源实验学校;2018年建设红河一中、红河一小;2019年建设红河二小、万年塘小学、甲寅中学;2020年建设洛恩中学、垤玛中学、宝华中学;2021年建设阿扎河中学、浪堤中学;2022年建设架车中学、乐育中学;2023年建设车古中学、大羊街中学、2024年建设三村中学、垤玛中心小学、2025年建设车古乡中心小学、石头寨中学)。同步推进学校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和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向学校开放,形成教育与体育、学校与社会、校园与社区共建共享场地设施的有效机制。
(六)加强师资建设
从2017年开始,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引进20名校园足球师资,通过送出去和聘请省内外优秀足球教师或教练员到我县培训等方式培养100名校园足球教师,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校至少有1名双师型足球教师。建立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的激励机制,制定红河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师、裁判员,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和志愿人员任兼职足球教师。完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为退役运动员转岗成为足球教师或兼职足球教学创造条件。在省、州、县校园足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教练员和获得表彰的优秀教练员、裁判员,其成绩作为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七)完善竞赛体系
组建县、校两级校园足球联盟,建立由政府牵头、足球联盟协会、企业赞助三方力量支撑,政府或专业赛事公司承办的校园足球竞赛机制。构建学校、县两级纵向递进,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横向竞争的三级联赛体系,分别按县、校举行决赛、选拔赛、预选赛和校内联赛。完善竞赛监督制度,使校园足球成为青少年学生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严守赛风赛纪的约束机制。规范青少年文明观赛、遵纪守法,形成良好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风气,营造公平竞赛,安全竞赛,文明竞赛的氛围。
(八)深化教学改革
完善校园足球课程体系建设,形成小学、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校园足球课程体系。加强足球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全县中小学足球教学训练。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成立校园足球社团,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开展符合各年龄学段特点的足球教学改革,提高足球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使大部分学生能够积极参加足球教学活动。依托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红河县青少年校园足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校园足球运动发展的科学化水平。成立全县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组,加强对校园足球工作的指导。
(九)畅通升学渠道
制定红河县青少年校园足球优秀学生升学管理办法,完善考试招生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允许足球特长生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使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建立教育与体育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支持校园足球运动员进入县级以上后备人才梯队。根据云南省学校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和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红河县足球特长生学习、升学和流动情况。
三、保障措施
(十)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文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文广局、发改局、财政局、团县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的“全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统筹以青少年校园足球为主的学校体育管理工作,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要在人员、经费上予以保证,确保青少年校园足球顺利开展。
(十一)理顺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统筹好场地、设施、规划与建设,推动校园与社会资源共享。文体部门要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制定推动校园足球工作的相关政策,指导规范使用校园足球专项资金。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支持力度,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共青团系统要广泛发动,推动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投入,统筹相关渠道经费对校园足球改革给予倾斜。掌握国家投资性项目,主动研究政策、熟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建设项目,每建设一块标准校园足球场县级财政给予补助100万元,非标准足球场县级财政给予补助50万元。每年县级财政补助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50万元,省级特色学校30万元,用于开展足球活动。调整细化生均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确保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投入结构,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提高校园足球经费保障水平。
(十三)鼓励社会参与
加大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力度,多渠道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足球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公益活动。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校园足球领域。
(十四)完善保险制度
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安全教育、检查和管理,增强学生的运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修护完善,切实保障使用安全。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提高校园足球安全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学校组织体育活动的风险。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十五)加强专项督导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校园足球保障条件和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十六)完善交流机制
推动我县校园足球积极参与州内、省内、国内青少年校园足球文化交流和足球赛事,增进交流,提高水平。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组织校园足球优秀教师、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和管理人员到足球发达地区参加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
(十七)营造良好环境
加大宣传,形成声势,引导社会各界更多更好地支持校园足球的发展,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学生足球赛事活动的报道,广泛宣传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意义和价值,营造加快发展红河县校园足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