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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77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7〕76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县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激活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全县中小学校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符合我县中小学教育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中小学校长个人素质与学校整体水平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教职工评议相结合、工作实绩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中小学校长,县属各中小学校(园)长,红河一中、二中党总支书记(以下简称中小学校长)进行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学校一年来的工作实绩。包括办学方向、办学行为、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安全管理和财务后勤管理等。

  四、 考核方式

      (一)工作实绩。为充分了解中小学校长一年来的工作实绩,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校园环境、查阅工作台帐、检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等事项来进行综合评价。

      (二)个人述职。中小学校长围绕本年度履职情况及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来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不超过2000字,并填写《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登记表》(附件1)。

  对中小学校长考核时,考核组主持召开本校全体教职工大会(实到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80%)。参会人员包括所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教职工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完小校长(中心完小校长考核时参加)等,听取校长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民主测评。为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对中小学校长进行民主测评,参会人员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红河县中小学校长民主测评表》,考核组工作人员负责分发和收取民主测评表。校长民主测评分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附件3)。

  (四)个别谈话。考核组采用随机的形式找个别教师谈话(谈话教师不少于10人,由考核组指定,学校不能安排),进一步了解校长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对表现突出和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两类人员”(两类人员分别是个别谈话教师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师称赞校长、班子成员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和三分之一以上个别谈话教师反映学校工作成绩差、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在工作、生活中存在违规违纪的事情)进行重点了解。根据需要,尽量让知情者参与,扩大个别谈话范围。

  (五)征求意见和评分。考核组向乡镇领导、村干部、人民群众,充分征求他们对教育工作特别是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班子会议对中小学校长作出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附件8)。

  (六)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考核领导小组对中小学校长一年来的工作实绩,结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中小学校长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附件9)。

  (七)考核汇总。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后形成考核报告,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结果,局计财股核算中小学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附件10)。

      (八)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公布考核结果并由局人事股存档。

  五、考核计分

  中小学校长考核分=教师民主测评分5%+工作实绩80%+乡镇党委政府综合评分5%+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10%+加分项

  一减分项

  六、 考核资金来源

      主要包括中小学校长核拨绩效工资和“红河县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由局计财股建立专项帐户,统一管理。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中小学校长考核绩效工资分配

  1.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按考核得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倍数进行分配。

       2.校长个人所得绩效工资分配方法:考核得50-59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0.1倍;考核得60-64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0.5倍;考核得65-69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0.7倍;考核得70-74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0.8倍;考核得75-79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1倍;考核得80-84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1.2倍;考核得85-89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1.4倍;考核得90-94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1.6倍;考核得95-99分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1.8倍;考核得100分以上享受本人核拨绩效工资的2倍。

  3.校长被扣核拨绩效工资,纳入校长考核资金分配。

  (二)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小学校长一票否决,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中小学校长被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公职、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判刑及以上的处分的。

  2.学校发生一次校园安全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者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经认定责任属于学校的)。

  3.学校被县委、县政府、州教育局及以上部门书面通报批评2

  次及以上的(同一件事只算一次通报)。

      4.当年度脱贫出列乡镇、村,所涉及到的学校,因教育指标不达标,影响脱贫出列的。

      5.考核低于50分的。

  6.其它重大事件。

  (三)评先评优、调整干部的依据

      中小学校长考核得分,分别排名在中学、小学倒数第1(红河一中、县幼儿园考核分与之相持平的),全县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中小学校长,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进行组织调整,并由局党委会研究对其工作岗位另行安排。

      八、考核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的组织领导,成立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泽民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郭朋飞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李思发  县教育局副局长

  许文亮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许利仙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白仕能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邱国旺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李永旺  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张皮福  县教育局校安办负责人

  徐  波  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负责人

              李志伟  县教育局督导办负责人

              李志雄  县教育局思政股负责人

  林育旺  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

              徐  严  县教育局职成教股负责人

              魏赤群  县教育局招考办负责人

              张  伟  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人

              杨玉塔  县教育局电教室负责人

              白俊万  县教育局活动办负责人

              马文索  县教育局党委信息站负责人

              李  保  县教育局创安办负责人

              钱俊洁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

  杨  曦  县教育局目标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白仕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曦同志负责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的日常工作。

  九、考核纪律

  各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省、州、县相关纪律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对中小学校长做出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考核纪律由局纪委负责落实。

      (一)严肃考核纪律

      1.考核期间收到的有关情况反映,考核组要深入调查核实,把问题核实清楚。

  2.严格遵守组织规定,注意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核情况,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3.严禁接受被考核学校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考核学校用餐的,一律用工作餐,工作餐不饮酒。

  4.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挟私报复、凭个人好恶,打“糊涂分”、给“人情分”。

  5.严禁借考核之机,在被考评单位办理个人私事和办理与考核工作无关的业务。

  6.严禁收受被考核学校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

  7.严禁接受被考核学校安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

  8.考核组长、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到分片联系服务学校考核。

  9.考核组违反以上规定,一经发现或被投诉即由局纪委严肃查处。被考核学校安排宴请、赠送礼品、土特产、有价证券,在考核中弄虚作假影响考核,对考核组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考核监督

   考核组将考核成员、考核内容、考核日程等内容在考核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考核组如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可对考核组进行投诉,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投诉电话及邮箱,电话:4621250,邮箱:hhxjyjbgs@126.com。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按照学校类别,考核量化,最后得分进行全县中小学分别排名。学校类别分为一、二、三、四类(中学:红河县思源实验学校、红河二中为一类学校;甲寅、浪堤、乐育、宝华为二类学校;阿扎河、石头寨、大羊街、车古为三类学校;洛恩、架车、垤玛、三村为四类学校。小学:一小、二小为一类学校;迤萨(含万年塘)、甲寅、宝华、乐育、浪堤为二类学校;阿扎河、石头寨、大羊街、车古为三类学校;洛恩、架车、垤玛、三村为四类学校)分别进行分类要求,分类考核。

  (二)红河县第一中学、红河县幼儿园不列入学校类别考核。

  十一、考核指标内容

  具体考核指标内容,以县教育局每年下达的为准。

  十二、考核时间

  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十三、《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试行一年,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登记表

  2.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细则

  3.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民主测评表

  4.红河县中小学校长民主测评汇总表

  5.红河县幼儿入园(班)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指标和计算方法

  6.红河县中小学办学指标计算方法

  7.红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计算方法

  8.红河县乡(镇)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综合评分表

  9.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领导小组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综合评分表

  10.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汇总表

  附件1

  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学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任现职时间

 

主要工作成绩

 

考核组意见

 

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注:此表填写对象为中小学校长,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2

  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细则

   (       年度)

  学校:             校长: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权值

得分

教师民主测评

按德、能、勤、绩、廉评定校长(按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均分95分及以上得5分,不足95分少1个百分点扣0.2分;教师民主测评率不足80%,少1个百分点扣0.2分。备注:保留两位小数,扣完此项分值为止。

要求80%以上教师参与民主测评

5分

 

工作实绩

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分乘以0.15,得到本项考核分;目标考核分低于60分的学校,此项考核只能得到本校考分核分的50%。备注:保留两位小数。

查阅台帐资料

15分

 

幼儿园

在园人数达办园规模(630人)的80%以上,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由基教股提供数据

25分

 

小学

1.幼儿园毛入园(班)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考核指标见附件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幼儿园毛入园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占权重分3分,各占权重分1分),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未完成0分,其余两项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减0.5、0.4、0.3、0.2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加0.2、0.3 、0.4、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2.毕业升学率(占权重分6分)达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减1、0.8、0.6、0.4分;

3.辍学率(占权重分7分)控制在0.6%以下,每上升0.1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减1、0.8、0.6、0.4分,每下降0.1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加0.4、0.6 、0.8、 1分;

4.六年完学率(占权重分9分)达95%以上,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加0.4、0.6 、0.8、 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减1、0.8、0.6、0.4分。

备注:1.按学校类别顺序一、二、三、四类加减分;2.小学控辍保学、小学六年完学率考核分,学校需提供学生转入转出申请表复印件、死亡证明和基教股提供的数据两者相结合;3.小学升学率、辍学率、完学率,考核分保留两位小数,扣完25分为止。

由基教股提供数据

25分

 

初中

1.毕业升学率(占权重分6分)达100%,未完成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减1、0.8、0.6、0.4分;

2.辍学率(占权重分6分)控制在1.8%以下,每上升0.1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减1、0.8、0.6、0.4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加0.4、0.6 、0.8、 1分;

3.三年完学率(占权重分6分)达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减1、0.8、0.6、0.4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加0.4、0.6 、0.8、 1分;

4.毛入学率(占权重分1分)达99%以上,未完成0分;

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占权重分6分)达80%以上,未完成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减1、0.8、0.6、0.4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按学校类别依次加0.4、0.6 、0.8、 1分。

备注:1.按学校类别顺序一、二、三、四类加减分;2.初中控辍保学、初中三年完学率考核分,学校需提供学生转入转出申请表复印件、死亡证明和基教股提供的数据两者相结合。3.初中毕业升学率、辍学率、完学率、毛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考核分保留两位小数,扣完25分为止。

由基教股提供数据

25分

 

高中

1.辍学率控制在5%以下, 辍学率上升1个百分点扣1分;

2.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1400人),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3.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无高考改革实施计划扣2分;

4.严格执行最低录取控制线政策,一律停止招收择校生,招收1个择校生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备注:考核分保留两位小数。

由基教股提供数据

25分

 

办园水平

幼儿园

按云南省一级三等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进行考核

由基教股提供数据

40分

 

教学

成绩

中小学

按教学质量计算方法进行考核(附件7)

由教研室提供数据

40分

 

红河一中

按教学质量计算方法进行考核(附件7)

由教研室提供数据

40分

 

乡镇领导综合评分

乡镇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长按德、能、勤、债、廉进行综合评分,其中:红河一中、二中、一小、二小、县幼儿园、思源实验学校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5分

 

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

考核领导小组对中小学校长的工作实绩,结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

 

10分

 

对下列情况予以特殊加分

1.学校获县级、州级、省级、国家级先进集体,分别加2、3、4、5分,由思政股提供证明。

2.教职工教育教学论文在专业刊物发表的,获州级、省级、国家级奖每篇分别加2、4、5分,同一篇论文取最高一次,由教研室提供证明。

3.教职工在县级各类比赛中一等奖加1分;州级各类比赛中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加3、4分;省级各类比赛中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分别加3、4、5分,由教研室、电教室提供证明。

4.校长本人受到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分别加5、4、3、2分,由思政股提供证明。

5.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全校单科平均成绩在边六县第一名的加2分;全校综合成绩平均分在边六县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0、8、5分,此项最高加10分,由教研室提供。

6.高考综合成绩在边六县第一名加10分,由教研室提供。

7.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成绩或创新,并全县推广学习的加10分,由教研室提供。

8.学校管理被县教育局通报表扬1次、被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通报表扬1次分别加2、4分,由办公室提供。

备注:相同内容只取最高一次加分,不累计。

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1.学校管理被县教育局及县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1次扣2分,由办公室提供。

2.学校发生1次安全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重伤或者3人及以上轻伤,经认定责任属于学校)扣10分,由创安办提供。

3.学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经查实1次扣3分;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1次扣10分,由创安办提供;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经查实1次扣3分,由创安办提供;

5.因校长个人原因或学校决策失误、劝阻不力,发生群访或越级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1次扣10分,由纪委办提供;

6.校长本人受到行政警告、记过或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扣10分,由纪委办提供;

7.学校班子成员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扣5分,由纪委办提供;

8.学校一般职工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扣3分,由纪委办提供;

9.学校班子成员被县教育局、县纪委及以上部门诫勉谈话一次扣2分,由纪委办提供;

10.学校一般职工被县教育局、县纪委及以上部门诫勉谈话一次扣1分,由纪委办提供;

11.学校教职工违反《红河县教师行为规范“七不准七做到”》1次扣1分,由思政股提供;

12.学校组织纪律淡薄、政令不畅,不按时按质完成局各股室安排的工作,1次扣1分(由局各股室提供原始依据);

13.学校存在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行为被查处的扣10分,由纪委办提供;

14.上报县教育局信息,少1篇扣1分,由电教室提供;

15.学校没有党建文化,学校党组织不健全,党员组织关系不规范,党内生活没有开展,党的工作不到位,学校党性教育不开展,其中一项没有做好扣1分,由考核组查阅资料和活动办提供;

16.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小学、初中、高中在学生升级、学段移交过程中要进行签字移交。学校没有建立签字移交制度,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移交,一项扣1分,由考核小组查阅资料;

17.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领导不力的校长给予相关问责,问责1次扣3分,由办公室提供;

18.学校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发生1次扣10分,由电教室提供;

19.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没有专人管理,管理不规范,分别扣1分,由考核组查看;

20.没有把电子白板教学应用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扣1分;每个月要组织一次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教学研究,少一次扣1分;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电子白板教学比赛活动,没有组织的扣3分,由电教室提供。

21.学校被县委、县政府、州教育局及以上部门书面通报1次扣10 分,两次及以上按“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况”处理,由办公室提供。

备注:同一人同一事只取最高分,不累计。

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考核组成员签字:                                                        考核组长签字:

 

 

  

  附件3

  红河县中小学校长民主测评表

  (     年度)

  学校:                        校长:                  年   月   日

项目

测评内容

得分

20分

“德”主要测评内容:一是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二是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关心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敢于承担工作责任,不居功诿过,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

 

20分

“能”主要测评内容:一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锐意改革的精神,能针对学校自身特点,提出切合实际的近、中、远期办学思路,并努力实践,推动学校持续发展;二是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关系,调动班子成员与教职工积极性;三是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任务落实;四是依法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自主管理、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五是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激励制度,盘活教师资源,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

 

20分

“勤”主要测评内容:一是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素质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知识;二是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教研活动和校本培训(每学期至少听、评课20节,组织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校本培训不少于2次);三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出勤率高,勤政实干,为教职工做出表率。

 

20分

“绩”主要测评内容:一是学校班子团结务实,学校整体工作成绩显著,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二是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人防、物防、技防到位,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安全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基层党组织得到健全,教师素质得到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四是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辍学得到控制;五是文明学校、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20分

“廉”主要测评内容:一是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勤俭节约,廉洁奉公;二是能按规定程序办事,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三是能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00分

得分合计

 

对中小学校长和学校意见建议

 

备注:1.“德、能、勤、绩、廉”评分标准:“优”16-20分、“良”11-15分、“中”6-10分、“差”1-5分;2.民主测评内容不局限于以上测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评分;3.测评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不要掺杂个人恩怨评议

 

 

  

  附件4

  红河县中小学校长民主测评汇总表

  (      年度)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姓 名

职务

应评人数

实评人数

参评率

总分

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备注

                     
                     
                     
                     
                     
                     

  考核组成员签字:                                 考核组长签字:

 

 

  

  附件5

红河县幼儿入园(班)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指标和计算方法

乡镇

迤萨镇

甲寅镇

宝华镇

洛恩乡

石头寨乡

阿扎河乡

乐育镇

架车乡

浪堤镇

大羊街乡

车古乡

垤玛乡

三村乡

合计

幼儿入园(班)率%

100

93

85

60

80

60

85

63

90

80

80

88

80

8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0.5

80.4

48

27.5

60

22.5

37.5

9

76

17.5

31

52

58

47

注:幼儿入园(班)率=全乡(镇)在园在班幼儿数/全乡(镇)3-5周岁人口总数×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全乡(镇)在园幼儿数/全乡(镇)3-5周岁人口总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7年初中毕业班人数/本届学生小学一年级入学时人数×100%。

 

 

  

  附件6

  红河县中小学办学指标计算方法

      一、幼儿园

 

(一)办园率=

  办园率80%以下,考核分=25-(80%-办园率)×100

      二、小学

 

(一)辍学率=

  1.辍学率在0.6%以下,考核分=7 +(0.6%-所得辍学率)×100×学校类别加分;

  2.辍学率在0.6%以上,考核分=7-(所得辍学率-0.6%)×100×学校类别扣分。

 

(二)小学毕业升学率=

  小学毕业升学率在100%以下,考核分=6一(100%-所得升学率)×100×学校类别扣分。

 

(三)小学六年完学率=

  1.小学六年完学率在95%以上,考核分=9+(小学六年完学率-95%)×100×学校类别加分;

  2.小学六年完学率在95%以下,考核分=9-(95%-小学六年完学率)×100×学校类别扣分。

      三、初中

 

(一)辍学率=

  1.辍学率在1.8%以下,考核分=6 +(1.8%-所得辍学率)×100×学校类别加分;

  2.辍学率在1.8%以上,考核分=6-(所得辍学率-1.8%)×100×学校类别扣分。

 

(二)初中毕业升学率=

 

  初中毕业升学率在100%以下,考核分=6一(100%-所得升学率)×100×学校类别扣分。

 

(三)初中三年完学率=

  1.初中三年完学率在90%以上,考核分=6+(初中三年完学率-90%)×100×学校类别加分;

  2.初中三年完学率在90%以下,考核分=6-(90%-初中三年完学率)×100×学校类别减分。

 

(四)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在80%以上,考核分=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80%)×100×学校类别加分。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在80%以下,考核分=6-(8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学校类别减分。

  附件7

  红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计算方法

  (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小考各占考核权重分值40分)

      一、小学教学质量

 

(一)参考率=

 

(二)优秀率=

 

(三)平均分=

 

(四)及格率=

      二、初中教学质量

 

(一)完学率=

 

(二)升学率=

(三)平均分=

 

(四)全科合格率=

 

(五)优秀率=

      三、高中教学质量

 

(一)总上线率=

 

(二)本科上线率=

 

(三)一本完成率=

 

(四)高分完成率=

  四、权重分(40)

  (一)小考成绩

      综合成绩=参考率×30×指标完成率+优秀率×20×指标完成率+平均分/小学毕业考试总分值×30×指标完成率+及格率×20×指标完成率

      一类学校综合成绩居全县第一名得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二类学校综合成绩居全县前三名得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三类学校综合成绩居全县前六名得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四类学校综合成绩居全县前九名得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完学率×40×指标完成率+升学率×30×指标完成率+平均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值×10×指标完成率+全科合格率×10×指标完成率+优秀率×10×指标完成率

      一类学校综合成绩居全县第一名得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二类学校综合成绩居全县前二名得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三类学校综合成绩居全县前四名得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四类学校综合成绩居全县前六名得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

     (三)高考成绩

       综合成绩=总上线率×20+本科上线率×60+一本完成率×20

  (说明:高分完成率边六县不作要求,有600分以上人数适当加分,但不超过10分)

      总上线率、本科上线率、一本完成率、高分完成率按州教育局考核结果四项成绩得分之和列为边六县第一名得满分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分。

  附件8

  红河县(乡)镇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综合评分表

  (     年度)

  (乡)镇:        职务:       姓名:       校长姓名:      年   月   日

评价事项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德(20分)

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和学生;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以人为本,关心师生;班子成员相互配合,团结协作;能经常和党委政府沟通联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

   

能(20分)

有较强的业务知识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能准确掌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在创新教育上有独特的思路和见解;能正确理解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依法治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统筹,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具有决策能力,善于分析教育现象和问题,思路清晰、决策正确;具有业务指导能力,能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指导教学、教研、课外活动。

   

勤(20分)

能坚守工作岗位,工作勤恳,能经常深入师生之中,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工作,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绩(20分)

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较好,无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能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校风良好,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廉(20分)

校务、党务、财务定期公开,在基建、评优、职称评聘、经费支出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增加透明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100分

合计总分

 

意见建议

 

  附件9

  考核领导小组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综合评分表

  (     年度)

   职务:           姓名:            考核对象:          年   月   日

评价事项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德(20分)

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和学生,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以人为本,关心师生,班子成员相互配合,团结协作,认真贯彻执行县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能(20分)

有较强的业务知识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能准确掌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在创新教育上有独特的思路和见解;能正确理解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依法治校;具有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统筹,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具有决策能力,善于分析教育现象和问题,思路清晰、决策正确;具有业务指导能力,能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指导教学、教研、课外活动。

   

勤(20分)

能坚守工作岗位,工作勤恳,能经常深入师生之中,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工作,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绩(20分)

教育教学成果显著,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较好,无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能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校风良好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按时、按质完成县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廉(20分)

校务、党务、财务定期公开,在基建、评优、职称评聘、经费支出、教师绩效发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增加透明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100分

合计总分

 

意见建议

 
 

 

  

  附件10

  红河县中小学校长考核汇总表

                                       (        年度)                         年  月  日

学校

姓名

职务

教师民主测评

工作实绩

乡镇领导综合评分

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

加分项

减分项

考核得分

备注

目标

考核

办学指标

办园水平

(教学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