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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75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红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2017年2月12日,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已经选举产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政府领导成员进行分工。现将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县长和 涛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直管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常务副县长宋文辉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财政金融、人事社保、机构编制、安全生产、城乡建设及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综合执法、旅游文化等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烟草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人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住管中心、县小额贷款公司、驻县各类保险公司、县文联。

副县长宋 文(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扶贫、文化广电、电子商务工作。

副县长韦 武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信访局、县群众工作局、县应急办、县防范处理邪教办。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

副县长张秋红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工业经济、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分管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园区管委会、县招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务管理局、县妇儿工委。

联系县邮政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工商联、县妇联。

副县长刘 勇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教育、卫生计生、环境保护、救灾救济、红十字会、老龄等工作。

分管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县教育督导室、县卫计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地震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老龄委办。

联系县气象局、红河公路分局、县红交公司、县运政所、县路政大队。

副县长杨金万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国土、民族宗教、移民、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国土局、县民宗局、县移民局、县市管局、县志办、县外事办、县档案局、县侨办。

联系县委老干部局、县科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侨联、县关工委。

副县长许文红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粮食、供销、生物资源开发等工作。

分管县扶贫办、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县供销联社、县生物办。

联系外援机构。

副县长肖子东(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协管教育、卫计、扶贫工作。

副县长彭家贵(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协管城乡建设、旅游文化、扶贫工作。

分管县政府督查室。

请各乡镇,各部门按此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红河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

 



附件【U02017081043070107195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