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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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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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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政办发〔201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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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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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政府自身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红河县“政府自身建设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相关材料按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许洪,联系电话:4625558
联系邮箱:hhxzfjsb@163.com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红河县“政府自身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使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县属各部门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全面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抢抓机遇,在推进全县实现跨越发展中有更大作为,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云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着力强化学习调研、职能职责、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提高政府在经济调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县属各职能部门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素质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努力建设廉洁、勤政、规范、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为全县跨越发展提供保障服务。
三、实施对象
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主要内容
(一)狠抓党的理论和政策规定学习
1、活动目标
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中广泛开展党的理论学习、政策规定学习,开展以“爱学习、爱岗位、爱集体”为主题的学习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把握能力、业务技能水平。
2、实施内容及方式
(1)强化理论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及省、州重要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主要会议精神。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职工大会、任务部署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杜绝工作中出现“讲客观、讲条件、讲借口”和“懒、拖、吹、推、粗、滑、瞒”等现象,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达到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提振精神、推动落实、促进发展的实效。
(3)抓好政策规定学习。突出抓好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中央及省、州县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在学深弄懂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和任务特点,组织好学习和宣讲,确保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4)强化业务学习。结合部门职能及工作岗位实际,组织学习业务技能知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水平。
(5)加强调查研究。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省、州、县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个人负责的具体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活动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领导干部进行调查研究不少于1次。于在2017年5月31日前研究制定本部门2017年的学习计划及调研计划,报红河县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1、活动目标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服务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为出发点,进一步梳理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把握部门职能定位,认真分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任务特点,在控制编制总量的前提下,优化本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保持人员稳定,明确岗位职责,杜绝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现象。
2、实施内容及方式
(6)理清部门职能。各职能部门根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细化职能范围,对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界定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实行权力公开,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履行部门职能。
(7)明确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明确股室岗位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四办四中心一所”主要职责,把各乡镇各部门的职责细化到具体任务、落实到人,按照工作流程,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结构优化的内部管理体系。
(8)优化人员配置。县乡各级职能部门,围绕本部门的职能定位,通过整合撤并,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业务股室“忙闲不均”情况,杜绝业务股室“一人一室”现象,对岗位职责与人员分配不相适应的进行调整,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
3、活动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职能,梳理制定工作流程,把岗位职责细化到每个科(股)室;把工作责任明确到工作人员;把部门办事流程、科(股)室职责、岗位职责标准化上墙。2017年5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有关制度
1、活动目标
健全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激励约束等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告报备等制度,推动行政执行效率的提升。
2、实施内容及方式:
(9)严格实行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制度,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行政执行效率的提升。
(10)建立AB角工作制度。根据部门成员分工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统筹安排,每2位工作人员结成工作AB角,在工作上协调配合,相互补充,力争工作“零误差”。
(11)严格实行政务督查通报制度。加强政务督查、督办力度,实行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定期不定期的跟踪督办,落实督查通报制度。必要时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3、活动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确定1项以上工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每月至少进行1次重点工作自检自查。2017年5月31日前,将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对重点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依法行政
1、活动目标
重点对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宣讲活动,严格落实红河县“七五”普法规划,抓好普法、学法工作,努力形成干部职工带头崇法、学法、懂法、守法、宣法、用法的良好局面,强化“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
2、实施内容及方式
(12)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实现执法权、执法力量、执法手段三集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13)依法科学决策。落实红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
(14)规范公文办理程序。严格规范公文报送制度,发文规格、公文审核和审批程序,规范执行收文制度,对不符合公文报送制度要求的文件,依照公文办理要求退回重办,产生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3、活动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分别组织行政执法、决策制度、公文程序等内容的行政基础规定培训、学习活动。在2017年5月31日前研究制定本部门依法行政培训学习计划,报红河县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6月5日起,在每月的5日前将本单位上个月依法行政培训学习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廉洁政府建设
1、活动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注重管住权力、管好钱财、政务公开、勤俭从政、依法促廉,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2、实施内容及方式
(1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6)严格执行廉政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中央和省、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守廉政准则,继续开展“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中的廉政规定,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17)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监管。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准确把握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对策。重点关注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突出抓好涉及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的资金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活动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全面排查梳理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情况。每半年集体研究部署一次以上廉政建设工作,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及阶段划分
《红河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年实施方案》,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整改、巩固提升4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5月31日以前)。启动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各乡镇、各部门依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政府自身建设年贯彻落实方案,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5月31日-2018年4月30日)。按照县政府自身建设年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本部门制定的政府自身建设年实施方案逐项开展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动态督查,确保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实现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31日)。对本单位政府自身建设年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对照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办法,提出明确的整改时限,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进行回顾总结,提炼做法、形成经验,推广运用。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2018年6月以后)。各乡镇、各部门通过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将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有机融合到工作实际中,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长期坚持,使之成为长效机制,有效推进,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深入持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红河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和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乡镇和部门抽调组成,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
(二)坚持从严要求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积极落实工作措施,注意避免搞形式、走过场,主动开展自身建设活动,切实解决各乡镇、各部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督促指导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点,重点督查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各项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表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等情况,并对一些存在困难的整改工作给予指导或建议。
(四)强化宣传引导
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发挥简报、网站、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号等的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时事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重点宣传政府自身建设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和培树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红河县政府自身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