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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76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7〕32号
  • 发布日期
    2017-06-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第十届农村文艺调演暨红河县迎州庆文艺展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红河县第十届农村文艺调演暨红河县迎州庆文艺展演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日

  红河县第十届农村文艺调演暨红河县迎州庆文艺展演实施方案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民族特点的物质、精神文化的总和。每个民族都表现着特定的文化类型和与其他民族之间有着本质区别的文化。通过举办各民族民间文化汇演和比赛,让民族歌舞在我县民族文化保护意识中得到应有的尊重,保护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让民族文化在我县大地上更加灿烂辉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以广泛参与为原则,深度挖掘我县民族文化资源,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展现我县原生态文化的艺术魅力,以旅游为载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展示原生态民族文化,提高红河县民族文化的产业价值。

  三、活动原则

  立足本土原生态民族文化,提升民族文化的经济、文化、艺术价值。

  四、参演单位

  本次文艺调演主要以乡镇为单位组队参加,同时也鼓励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报名参加,节目的编创人员可以外聘,演员必须是本县文艺团队或群众文艺团体的演员。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红河县会堂

  六、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红河县委员会

  红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红河县委宣传部

  红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协办单位:红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为进一步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汇演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成立红河县第十届农村文艺调演暨红河县迎州庆文艺展演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文艺汇演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县文广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和县文联联合协作,各乡镇协调落实。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和  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周  良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宋文辉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委  员:王桥银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薛江华  县文广局局长

  方  萍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李  有  县文广局副局长

  张黎梅  县文广局副局长

  费雄武  县文广局副局长

  许绍亮  县电视台台长

  张  鸿  迤萨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焰山  甲寅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然三  乐育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浦周  宝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进辉  浪堤镇人民政府镇长

  耿卫星  石头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  晖  阿扎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许万成  洛恩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忠文  架车乡人民政府乡长

  姚吉雄  大羊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法永  车古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绕斌  垤玛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智晶  三村乡人民政府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广局,负责调演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由薛江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综合协调组、评奖专家组、评奖监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安保组等六个职能工作组。

  (一)秘书组

  组  长:费雄武 县文广局副局长

  副组长:郭志琼  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孙  策  县文广局办公室负责人

  白义华  县电视台办公室主任

  成  员:从县文广局和县文化馆抽调。

  职  责:负责汇演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汇演活动工作方案;负责制作《活动指南》;负责安排落实开幕式、闭幕式议程、领导讲话稿、主持词及汇演期间相关文字材料的草拟;负责邀请和落实出席开、闭幕式的领导和嘉宾名单,并做好席位安排工作;负责演出场地宣传布标悬挂工作;负责制作奖牌、证书及工作证、演出证、记者证等;负责组织颁奖工作;完成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黎梅  县文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白章  县文化馆馆长

  李嘉华  县文化馆副馆长

  毛  玲  县文化馆副馆长兼办公室主任

  伏  俊  县文化馆副馆长

  成  员:从县文广局和县文化馆抽调。

  职  责:负责比赛场次、赛程的安排;负责演出场地落实及舞台舞美、灯光、音响等的布置;负责安排各乡镇参演节目的演出、走台、装台时间及地点;负责开幕式演出节目的组织安排;负责演出场地观众的组织、节目单的制作发放、进场观众的组织控制、场内秩序的维护;负责闭幕式优秀节目的合成和演出;负责节目主持人、颁奖礼仪人员的确定和联络;协助评奖专家组拟定完成“评选标准”、“评比办法”和“奖项设置”;负责汇演剧照的组织拍摄等工作;完成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评奖专家组

  组  长:段  勇  州非遗中心主任

  副组长:卢七三  原州歌舞团作曲家

  李书文  原州歌舞团歌唱演员、云南第一届

  歌王

  成  员:王建良  原红河县文化馆馆长

  张寿元  原红河县歌舞团团长

  其他人员待定

  职 责: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和点评。

  (四)评奖监审组

  组  长:王桥银  中共红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黎梅  县文广局副局长

  成  员:李白章  县文化馆馆长

  其他人员待定

  职 责:负责制定节目“评比标准”、“评比办法”,对参赛作品评判结果进行监督,并提出优秀组织奖建议名单。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  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许绍亮  县电视台台长

  成  员:胡建立  县委宣传部外宣办负责人

  吉旭忠  县电视台副台长

  李继明  县电视台副台长

  李  明  县电视台副台长

  郭淑珍  县电视台播音主持部主任

  职  责:在文艺汇演期间,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介负责对文艺汇演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负责拍摄并制作文艺汇演影像资料提供宣传和存档;负责演出剧照的组织拍摄等工作;完成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后勤安保组

  组 长:李  有  县文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  林  县文广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  兢  县文广局工会主席兼文化市场综合

  执法大队负责人

  李周四  县文管所所长

  潘丽兰  县博物馆馆长

  李林桐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副队长

  职  责:负责演职人员和聘请的评委、来宾的报到、食宿安排;负责剧场、领导席、评委席的饮水供应;处理好财务及临时性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汇演期间用餐饮食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主动与公安、消防部门对接工作,汇演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汇演期间演出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进程安排

  (一)6月,动员布置阶段。下发红河县第十届农村文艺调演实施方案,具体布置该项活动;各乡镇积极抓好落实,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二)8月,进入节目排练阶段。各乡镇挖掘整理本乡有价值的民族民间歌舞(每个乡镇最多不超过二个节目);

  (三)9月,参加比赛。比赛分预赛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参演节目不少于1个。活动组委会将组织评委对参演节目进行评奖,选拔优秀精品节目作为日后打造我县民族文化的重点项目。

  八、节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本次文艺调演参演节目,节目内容以原生态为主,主题突出,融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和观赏性为一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音乐类、舞蹈类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戏曲类作品可以是改编、移植作品或传统戏剧片段,节目形式不限。按三个类别分类比赛,即音乐、舞蹈、戏曲三类。其中,音乐类节目包含器乐和声乐两种形式,可以是独奏(独唱)、重奏(重唱),也可以是合奏(组合唱);舞蹈类节目以群舞为主,同时可以是“单”、“双”、“三”舞蹈作品;戏曲类节目含小品、相声。

  (二)音乐类节目含器乐和声乐两种形式,时长不超过7分钟(即独奏(独唱)、重奏(重唱)、合奏(合唱));

  (三)舞蹈类节目时长不超过8分钟(即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

  (四)戏曲类节目时长不超过15分钟(即小品、相声等)。

  九、奖项设置

  本次文艺汇演将对优秀节目给予奖励,对部分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提升空间的优秀节目进行重点打造。

  (一)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工作扎实、作品精良的参赛队;

  (二)参赛节目按音乐、舞蹈、戏曲三类分别设作品奖、表演(演唱)奖;

  (三)本次演出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2个,优秀奖5个,组织奖1个。

  十、有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高度重视此次文艺调演,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组建工作机构。为确保调演节目创作、编排、演出等环节正常运行,县委、县政府将于7月—8月组织相关人员对此次调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以各乡镇为单位报名参加,充分挖掘本乡镇辖区内有价值的民族歌舞。每个乡镇选出一至二个节目参加比赛,每个节目参加人员不超过15人(含领队、工作人员),食宿由组委会负责安排,如超出15人,超出部分人员的食宿费由参演单位自理,歌舞类必须由人工伴奏;

  (三)请各乡镇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作品参赛,并于8月10日前将节目名称和演员人数等信息报送至县文广局。联系人及电话:李白章  4621450、13577305029;邮箱:609032729@qq.com;

  (四)本次活动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由县文广局另行通知;

  (五)排练及比赛日程安排。排练地点:各乡镇自行安排;抽签地点:红河县会堂。

  附件:红河县第十届农村文艺调演暨红河县迎州庆文艺展演评分标准

  红河县第十届农村文艺调演暨红河县

  迎州庆文艺展演评分标准

  原生态歌舞比赛主要以元素的原态性为主,舞蹈动作的整齐度、民歌声音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伴奏质量等方面为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民族歌舞汇演的合理性、连续性、完整性强。(2分)

  2.民族歌舞的编排、表演到位,有创意。(1分)

  3.表演者对伴奏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民歌类要有相对简单的舞蹈动作、尽量展现本民族的音乐舞蹈特点)。(1分)

  4.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强。(2分)

  5.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表演者的情怀,能够展示演员良好的风采。(1分)

  6.演员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1)

  7.服装造型符合民族歌舞表演形式,演员在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效果。(1分)

  8.能够带动现场观众的气氛。(1分)

  注:本次比赛为十分制,评委打分精确到0.01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值为该队的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