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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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rmzf/2026-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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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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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红县政办发〔202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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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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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红河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按时完成。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制定具体执行方案,跟踪执行效果,确保执行的质量和进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2026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河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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