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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政府文件
  • 索引号
    hhxrmzf/2026-0003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红县政办发〔2026〕38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现将《红河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按时完成。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制定具体执行方案,跟踪执行效果,确保执行的质量和进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20269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河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