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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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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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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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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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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47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红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9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州级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据此,红河县及时启动《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调整完善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州级清单(2023年版)》,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对《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调整,形成《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育体育局主管,县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实施;将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行使层级由州级下放到县级,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三、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相关解读: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