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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政府建设
  • 索引号
    hhxsw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税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2-09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红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领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学习11次,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撰写研讨材料34篇、讲授专题党课13堂,带动全局形成学思践悟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实干部全员研学。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96次、主题党日73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习研讨35次。三是推动学用结合践学。围绕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深入企业、乡镇开展政策宣讲和调研工作,并形成理论文章6篇。全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场,覆盖纳税人缴费人5000余人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建立“政策梳理-精准推送-跟踪问效”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二是规范税收征管执法边界。认真落实税收征管事项清单,明确征管流程和权责边界,合规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征管事项;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机制,对辖区内168户重点税源企业实施监管。三是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掌上办”服务模式,平均办税时长较上年减少50.42%2025年累计提供线上征纳互动咨询服务4991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规范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制度。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使流程更加规范三是加强制度宣传解读。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的制度文件进行宣传解读。

(四)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明确决策范围和程序。坚持重大税收政策落实、重大执法事项、重要经费使用等事项通过规范决策、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核。聘请1名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4条。三是推进民主决策。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利益的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征求意见。全年共召开座谈会3场,征求意见建议15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流程、处罚标准等信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二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西南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统一学习执行口径和解读稿,对行政处罚数据开展核查12批次2025年共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645件,适用“首违不罚”清单处罚72件。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发票、欠税、定期定额户管理领域检查,发现并整改执法问题14个。2024年度的不予处罚案件7件、行政许可案件1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优秀案卷率达100%2025年共实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13人次。四是推进柔性执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向纳税人充分说明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和处罚理由,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依托大数据平台对涉税风险进行实时监控,识别并及时推送涉税风险疑点信息;加强与财政、公安、市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风险隐患。二是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办税服务厅拥堵等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配备口罩、消毒液等,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意见箱等投诉渠道,建立“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跟踪反馈”工作机制。2025年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二是建立税费争议调解机制。设立税费争议调解室,邀请红河县税务局2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工作。三是畅通行政复议和诉讼渠道,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规定。202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推行政务公开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等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决定。2025,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3,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公开税务权责清单、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按期更新公示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信息。推行政务公开。全年在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条。信息简报及素材被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24条、红河税务系列简报采用7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加强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风险管理等数据资源,实现“一户式”“一局式”信息查询和分析。二是推广智能化执法应用。建立执法风险监控指标,对税费业务进行实时监控。三是提升纳税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广电子税务局、“云南税务”APP等线上服务平台,实现社保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2025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组织学法内容30项,研究审议重要事项2次。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委员协管、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对各部门和干部职工的法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挂钩。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通过岗位练兵、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税务师考试等,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2025年,2名新录用公务员通过税务执法资格考试,2名干部职工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税收问题的能力不足,在处理新型涉税业务、应对涉税争议时存在思路不清晰、方法不恰当。二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新媒体普法的创新性和吸引力有待加强,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到位,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学践悟法治思想,筑牢税收执法根基

持续完善学习教育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培训的核心内容。组织干部参与重大执法事项、税费争议调解等工作,推动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工作全过程。

(二)严守制度规范准绳,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加强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执法规范的宣传培训,引导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制度要求,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并整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审核,提升执法质量。

(三)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营造优良税收环境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紧密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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