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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9-185420-63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

 红河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6    

                                                                                   主办单位:红河县审计局    公告时间:2022127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红河县审计2022510617,对红河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属于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内设18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74人,核定车辆编制22021年部门总收入2 766.08万元,总支出5 881.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 518.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3.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红河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决算草案编制的内容基本规范、准确。但审计也发现公务接待不规范、违反政府会计制度、两年以上结转资金未上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真实反映“三公”经费情况;

(二)公务接待不规范,无公函、超标准接待;

(三)违反政府会计制度,对实施的项目单独建账处理;

(四)土地整理项目推进缓慢;

(五)两年以上结转资金229 605.22元未上缴;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红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

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业务核算,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会计凭证,规范会计业务,账套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按照县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三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推进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年年末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整改。对未真实反映三公经费情况问题,已完成整改;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无公函、超标准接待问题,已完成整改;对违反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项目单独建账处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对两年以上结转资金229 605.22元未上缴问题,已将资金上缴县级财政。对土地整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