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9-185429-41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州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审计地方性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3.向中共红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红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州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财政和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资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完成审计项目31项(含跨年度项目2项),其中:投资审计4项、专项资金审计3项、预算执行审计8项、行政事业11项、经济责任审计5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金额2576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1583万元、违规金额992万元,责令整改多计工程款48万元、应上缴财政869万元(罚没收入2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28万元、应调账处理1561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64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4件、移送处理金额11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7条,被采纳建议67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审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审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76.71万元,属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人员增加2人以及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审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3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18万元,占总支出的74.93%;项目支出109.15万元,占总支出的25.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2.67万无,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如2019年第三方审计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审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6.1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基本支出范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审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6%。与上年对比支出基本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6%。主要用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办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审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95万元,支出决算为8.46万元,完成预算的7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5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8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8.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3万元,占47.63%;公务接待费支出4.43万元,占5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审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审计局资产总额383.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43万元,固定资产301.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4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22项,账面原值27.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3.06

80.43

254.89

4.04

42.9

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略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红河县审计局没有涉及专用名词。

红河县审计局

   2020年9月3日



附件【8—1 红河县审计局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