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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hxsj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红河县2024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5730日在红河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红河县审计局局长 周然三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红河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全县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规律的把握能力。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坚守经济监督主责主业,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这一核心,深化研究型审计实践,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深入揭示重大问题,有力有效推进审计整改,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红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7月至20257,共完成审计项目13项,查出150项问题,涉及金额6009.56万元,应收缴各级财政1203.35万元移送纪委监委、县财政问题线索8件。现将红河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预(决)算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情况、财政资源统筹和预算约束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提质增效情况、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财政风险防范化解情况、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题审计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4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20万元,预算调整数17625万元,完成17782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0.8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000万元,预算调整数259765万元,完成259754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99.9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 92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2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200万元,上年结转26799万元,收入总计28295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754万元,上解支出4 3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6万元,调出资金3418万元,支出总计2786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2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 190万元,预算调整数2 592万元,完成2 592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 226万元,预算调整数36 806万元,完成36 806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0%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 5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 601万元,上年结转9 96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2 075万元,调入资金3418万元,收入总计72 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6 806万元,上解支出77万元,调出资金125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 575万元,支出总计53 58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 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万元,完成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预算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完成5万元,为预算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 375万元,预算调整数98 179万元,完成98 541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0.3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4 546万元,预算调整数100 351万元,完成101 672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1.31%

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8 5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 672万元年终结余45 163万元。

(五)年终决算事项办理情况。2024年,州财政应净补县财政数238 104万元,州财政实际已拨付资金净值231 182万元,州财政欠县财政6 922万元

主要问题: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低县教体14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执行率27.77%,其中4个项目支出金额为0,县卫健局第一、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执行率18.77%预算编制不完整84家单位年初结转结余共8 930.21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未及时调减超期仍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单位的财政部门代编预算无预算支出,3家单位无预算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5.93万元。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城镇污水处理费收入123.21万元未上缴国库县奔康公司代建的2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2.41万元未缴入国库奔康公司未将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收入25.54万元上缴县级国库

上述问题,第五项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农业农村科技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必要的延伸。

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报不完整,未将专户项目事业收支余额35.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应缴未缴财政款5.22万元三是无预算安排支出培训费20.73元。四是多付红河县魔芋套种玉米建设项目有机肥费用11.69元。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低,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共收到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指标40个,有30个资金执行率低于50%对种植基地等国有资产长期疏于管理,导致国有资产收益流失或资产闲置浪费。对所属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其单位职工长期占用国有资产从事经营性活动。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未按要求进行审批。九是合并资产未进行盘点及核实、验收。十是两项津贴管理发放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执行两项津贴政策不规范十一是无偿提供国有资产对外经营性使用,导致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十二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43.49万元、拖欠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37

上述问题,第一项、项、四项、十项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七项、十一项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红河县13个乡镇2021年至202236个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情况、红河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情况、红河县城镇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2022年至2023年上海对口帮扶红河县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方面主要问题:一是4个乡镇4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多付项目款18.02二是甲寅镇1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结存2年以上项目资金45.25未上缴三是3个乡镇4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合同约定与现行法规不相符。四是阿扎河乡1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批复、竣工验收内容、规模与施工单位结算及现场实际不一致。5个乡镇5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未经变更批复,擅自改变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2个乡镇3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未按批复及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内容。七是9个乡镇16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工程结算清单与现场实际完成工程不符。八是3个乡镇3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长期未结算。九是11个乡镇15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结算资料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核。十是1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第三方工程量审核清单与现场实际完成工程不符。十一是5个乡镇7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效益发挥不充分。十二是3个乡镇3个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未按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5.70元。

上述问题,全部已整改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565.93万元,其中:薄改项目资金418.78万元、校安项目资金147.15万元。63个已批复项目实际未实施。9所寄宿制学校未设置淋浴设施。2所学校存在裸露电线的情况4所寄宿制学校未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34所学校学生宿舍存在面积不达标、大通铺、一床多人住宿和无宿舍可住等问题。12所学校未及时消除大班额。14所学校部分设施设备和35所教学点撤并或形成0人学校后闲置。县教体局已竣工的243个项目未按规定结算或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20所学校存在安全隐患。

上述问题,第一、三项、四项、五项、九项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城镇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方面主要问题:一城镇道路停车收费免费时段计取停车费0.09万元,并已收取停车费0.03万元。城镇公共道路部分停车泊位施划不合理。县勤合公司未上缴非税收入4.36元。

上述问题,全部已整改。

上海对口帮扶红河县项目方面主要问题:一3个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县级财政1.06元。1个单位1个项目拖欠企业账款1655.11元。5个单位9个项目未按规定支付服务费107.14元。1个单位1个项目成果资料单位与签约合同单位不符。12个单位19个项目未及时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项目移交不完整。7个单位11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8.81元。七是3个单位4个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八是9个单位14个已建成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5个单位9个项目多付32.49物流仓储冷链中心项目(二期)扩大资金使用范围2.30

上述问题,、六项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

主要问题:未按要求建立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制度。二是无证开采矿产资源。三是迤萨镇勐甸村阿底坡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耕地撂荒,导致补充耕地未能一次性整体报备入库。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导致施工单位虚报工程投资。五是多付增减挂钩项目竣工报告编写服务费0.24元。土地整治项目已结算的土壤培肥工序未完成

上述问题、五项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二项、四项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重点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架车乡4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审计报告3份,审计结果报告3份,审计决定3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04.2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8.14万元。对审计发现问题,已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并向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报告了审计结果。

县民政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主要问题:一是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未纳入单位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核算。二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95万元。三是应收未收非税收入49.74万元,四是应缴未缴社会救助结余资金53.85元。五是违规发放高龄补贴3.21万元。六是违规发放社会救助金1.28万元。七是多发放临时救助金0.20万元。八是多付火化费及运尸费2.98元。九是未按协议约定收取经营性骨灰公墓销售收入22.45万元。十是未按协议收回红河县殡仪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十一是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22.50万元。

上述问题,第一项、四至十一项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县卫生健康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主要问题:一是违规报销差旅费0.36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建成后未投入使用,导致资产闲置。三是建设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监管责任缺位,导致施工单位虚报工程完成投资套取项目建设资金16.51万元。四是违规使用“大地新芽母婴健康关爱行动”项目资金列支绩效奖11.12万元。违规发放在职在编人员补贴6.22万元。六是违规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费2万元。违规发放医务人员培训师资授课费0.56万元。

上述问题,全部已整改,第三至七项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架车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主要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健全、操作性不强二是超标准开支接待费0.13元。三是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未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四是公务接待费列支不规范,涉及金额15.77五是挤占挪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20元。六是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15.85元。七是无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1.77元。八是5个建设项目长期未审核或认定。九是违规发放慰问金0.10元。十是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缴费3.82元。

上述问题,全部已整改。第三项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红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0个乡镇实施的27个安置点)、红河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安片区)等3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红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方面主要问题:10个乡镇27个易地搬迁项目安置点多计工程价款566.63万元8个乡镇多付工程价款683.12万元10个乡镇项目结余资金742.72万元甲寅镇人民政府挤占易地搬迁项目资金35.10万元。

上述问题,第一项、四项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红河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方面主要问题:奔康公司多计工程价款841.40万元奔康公司多付工程款16.40元。奔康公司17个配套工程未验收并投入使用。13个配套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县住建局、县奔康公司分别重复签订合同,导致多付地勘费2.85六是游客服务中心入口服务区项目资产长期闲置。

上述问题,第一项、五项已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

七、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旅投公司2023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主要问题县旅投公司董事会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数量。在建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未转固定资产4763.54万元。三是多计提应交税费(增值税及附加)4.90万元。四是少计提应交税费(印花税)0.21万元。五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涉及金额1.52万元。

上述问题,第一、三四项、五项已整改,第项正在整改。

八、审计建议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预算管理质效。一是严把预算编制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项目可行性论证,细化收支科目,以科学编制与刚性约束防范项目和资金闲置、挪用及低效使用;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对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实时预警追责;三是加快支出进度,按规定时限下达转移支付,提前做好上级资金分配及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高效使用,提升执行效率。

(二)强化专项债券管理一要严格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擅自变更用途行为,坚决杜绝资金流入禁止类领域二要规范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财务制度加强资产核算与盘点,确保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四相符”,保障资产安全完整三要化项目全周期管控,推动实施单位计划推进在保质量前提下加快进度,同时加强后续运维管护,确保项目发挥预期效益,提升资金效能四要健全收入与制度管理,财政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确保项目收入及专户利息全额及时入库

)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及民生项目领域监管。一是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重点查处虚报工程量、转包分包、擅自变更项目地点等行为,确保投资精准性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与支付,严格结算审核,按时支付工程款,限期清偿拖欠账款,同时全面梳理盘活结余资金。强化竣工决算与资产盘活,加快竣工决算编制,加强审核监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资产闲置分类盘活,并定期清查资产使用状态,提升使用效益,对校舍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排查整改机制,保障项目安全。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干部管理约束,建立整改台账,对违规及整改不力者严肃追责,保障民生资金安全和项目实效。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治理与决策机制,规范会议流程,明确权责制衡,提升决策科学性。二是强化内控体系,聚焦资金、资产、税务等关键领域补短板,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确保制度落地,同时规范财务核算,精准计提税金,定期清查资产,夯实财务数据基础。三是将治理效能、内控执行、核算规范纳入绩效管理,强化管理层责任, 建立风险预警与整改机制,助力企业改革提质增效。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强化执行力度。一是健全内控体系,各单位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的要求,结合业务需要和单位实际,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确保覆盖全流程,从制度层面筑牢风险防线。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培训提升制度意识,建立问责机制,确保制度刚性执行。三是推动建立日常自查机制,强化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整改闭环。

(六)持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格落实《红河县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挂销号管理制度,对问题清单动态跟踪、整改销号;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形成监督闭环;三是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强化衔接,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审改结合,以改促治”切实提升财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实效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红河县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详情见附件)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和人大意见建议,强化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审计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持续提升审计质效,为红河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