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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预算
  • 索引号
    hhxcz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2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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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红河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二、红河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情况表(附件1)

    三、主要名词解释(附件2)

   四、红河县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附件3)

   五、红河县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红河县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附件5)

 

 

 

                                                                                                第一部分

 

关于红河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19 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红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河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州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统揽全局,牢固树立 “五大理念”,紧紧围绕全县“三坚持、五着力”工作思路,朝着“决战‘十三五’、同步建小康”的奋斗目标,全力推动“五网推进、三产互融、三化扶贫、一体城乡、共享小康”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着力稳增长、推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财政收支实现平衡增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4,8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增收1,322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增收1,334万元,为预算数的10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3%,减收1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增收1349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7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增收23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8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减收225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30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减收17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3,6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3%,增支598万元,为预算数的100%。其中:本级可用财力支出101,866万元,上级专款支出111,740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80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4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万元,调入资金173万元,收入总计247,43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6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9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1,410万元,支出总计247,4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净结余23万元。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37%,增收1,02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增支213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8万元,上年与州结账后结余收入263万元,收入总计4,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61万元,调出资金173万元,支出总计4,03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86万元。 

(三)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8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8%,增收35,1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1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5%,增支30,61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9,74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804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结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将有关变化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执行2017年财政预算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7年,为了确保预算执行,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积极采纳县政协的意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收入组织,努力做大支出规模。加强财政、税务、重点产业管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适时监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财政运行情况。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税务稽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税费“颗粒归仓”。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19.37亿元。建立一般公共预算为主体的财政统筹机制,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将173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加强支出进度的跟踪,适时掌握支出进度,并对各预算单位进行督促和指导。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对连续结转超过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调剂使用,全年共收回结余资金 1.81亿元。确保了上半年自治州津贴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改革性补贴及离退休生活补助,并及时兑付到个人;确保了非税收入成本性返还支出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

(二)狠抓财源建设,推动扶持产业发展。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安排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资金450万元,扶持企业150户;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安排旅游发展资金380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投入,争取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1,312万元,安排县级财政贴息资金10万元,全年扶持创业1032人、企业4户。争取上级资金130万元,县级安排资金4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生物制药、石膏制品企业发展,争取省州资金150万元,安排县级资金160万元重点企业扶持资金,基金总额达到260万元,对县属云百草药业、元宝建材、天浩矿业、中融环保等重点企业进行扶持;争取省级资金200万元,重点支持县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特色产业园区的生产技术项目改造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加大“三农”扶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17年,全县投入支农资金3.35亿元,其中:农业支出0.5亿元,林业支出0.4亿元,水利支出0.4亿元,扶贫支出1.4亿元。农村综合改革方面,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50万元,其中:普惠制项目资金700万元、四位一体项目500万元、美丽乡村项目350万元。实施项目23个,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挡墙、公厕、公房等建设。项目完工后受益群众9258人。农开综合开发项目方面,实施2016年项目共有5个,投入资金3063万元。其中:2016年石头寨乡车玛龙老玛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122万元;红河县哈尼梯田国家级稻渔共作泥鳅良种繁育中心建设项目资金644万元;红河县家禽生态孵化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75万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金267万元;红河县食用菌种植及深加工项目四通一平建设工程项目资金755万元。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拨付农业保险补贴399.41万元(中央、省、州资金361.67万元、县级资金37.74万元);拨付“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贴息资金121.67万元(州级资金47.51万元、县级资金74.16万元)。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等各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2017年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6亿元,全部已拨付投入使用。

(四)加强项目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树立大项目理念,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安排项目前期费970万元,并建立健全资金滚动使用机制。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上报州级5PPP项目,红河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PPP项目完成初步方案,其余3个项目完成部分规划、设计、可研编制。现红河县人民医院与开远市人民医院合作正在洽谈中。全面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自开展基金申报和融资贷款工作以来,积极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申报专项基金、政策性贷款,共获批31.08亿元,目前到位20.27亿元,重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旅游景区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勐甸水库工程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强化限额管理,积极化解政府债务。紧紧围绕“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权、责、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性债务扩张。2017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1亿元,专项债务0.1亿元,全年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34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0.2亿元,用于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900万元和2014年保障性住房项目1100万元。置换存量债券3.141亿元。全年应还政府性债务利息及费用486.31万元,财政预算安排486.31万元按期偿还,较好地维护了政府信誉。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全面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经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确定2017年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为9.2亿元,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得突破限额。

(六)加大民生投入,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保障民生需要,全年共支出各类民生资金17.88亿元,占全县财政支出总额的83.9%。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支出完成5.64亿元,同比增长34%,增支1.42亿元。强化社会保障力度,社会保障支出完成3.24亿元,同比增长3%,增支0.11亿元。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75亿元,同比增长10%,增支0.25亿元。加大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安排城乡社区支出0.95亿元,同比增长136%,增支0.55亿元。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公共安全支出0.69亿元,同比增长5 %,增支0.03亿元。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拨付各类惠农补贴资金3105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155万元、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280万元、水库后期移民扶持资金311万元、退耕还林补贴359万元。使5.2万户20.88万人受益。

(七)深化财税改革,增强财政经济活力。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全县133个部门已全面编制部门预算(52个乡镇级预算单位)。二是积极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7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2017 年至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三是持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增一般、减专项、促监管、提绩效”的要求,实施了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全县共储备项目166个,申报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四是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出台了《红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红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构建起了事前申报、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监督制约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县2012-2016年廉租和公租房建设项目3.5亿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0.3亿元、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0.6亿元、2015-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及创A项目0.05亿元,四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均为良;对县交运局和县国土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内容涵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评价结果均为良。五是着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县13个乡(镇)和79个县属部门(单位)均按要求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以及2016年政府决算情况和2017年政府预算情况。六是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全县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数144个,占全县预算单位总数的100%;累计开设零余额账户126个,全县国库改革资金总量达14.8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8.2%。七是积极开展税制改革。继续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不断创新国地税纳税服务举措,推进电子税务局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及涉税信息共享,促进新型征纳关系的建立,启动实施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

(八)坚持依法理财,认真办理意见建议。2017年,县财政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决算报告,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积极参与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和调查,认真听取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财政报告意见,按照人大决议决定、建议意见,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要求,及时分解落实承办任务,强化督促催办,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所有承办件已按规定时限全部办理完毕,全部采取直接面商方式办理,面商率达100%,满意率为100% 

2017年,全县财政收支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各项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但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收入方面:财源培植作用不明显,税收收入主要依赖于建筑安装等工程项目,财政增收潜力不足。加之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困难,尤其是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较高,导致财政收入质量较低。支出方面: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中央、省和州级财政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财权事权不匹配,上级财力补助增量较少,我县财力依然薄弱,同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三保”保障压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处于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突出。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2018年全县经济形势的预判和安排,2018年全县财政收支建议目标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000万元,比2017年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200万元,比2017年增长3%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思路,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重点,打破固化格局,集中财力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基本原则。一是合法合规、真实科学;二是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三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四是“三保”优先、确保重点;五是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六是厉行节约、强化管理;七是集中财力保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000万元,比2017年增长6%,增收1067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0,200万元,比2017年增长3%,增支6,594万元。其中:本级可用财力支出95,900万元,上级专款支出124,300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3,573万元,上年与州结账前结余收入23万元,收入总计222,59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0,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96万元,支出总计222,596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30万元,比2017年增长8%,增收1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616万元,比2017年下降6%,减支24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00万元,上年与州结账前结余收入86万元,收入总计3,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6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无)

4.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0,4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2.3%,减收14,45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9,1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7%,减收16,18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301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增收1,741万元;利息收入7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1%,减少95万元。2018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8,4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0%,减支16,67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3,7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5%,减支18,502万元。

四、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18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立足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坚定不移深化财政改革。按照各级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继续抓好财政体制改革。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做好三年财政中期规划编制(2018-2020年),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继续加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好项目储备库录入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形成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的新局面。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积极支持税制改革,继续配合做好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费改税等税制改革工作,推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体系和税源结构。

(二)坚定不移支持产业升级。一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变化。加强对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跟踪国家预调、微调的定向调控政策,用足用好用活中央、省、州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把握好助推稳增长的力度和节奏;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明确政策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二是继续强化资金和政策落实。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网”建设、稳增长工作支持力度,全力推动重大项目投资,确保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落实好各项中小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轻负担。

(三)坚定不移优化支出结构。按照“结构要优”的要求,不断推动支出结构优化。一是积极支持扩大内需。持续加大对“五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关联度高、拉动力强、影响力大的高速公路、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和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二是大力支持“三农”发展。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狠抓南部山区综合开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发挥好中央、省及州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美丽乡村、建制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四位一体”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着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明晰事权,切实履行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偿还责任;大力实施教育、社保、金融等各项精准扶贫计划,逐步实现脱贫目标。四是继续支持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薄弱学校改造、生均公用经费和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等政策,逐步提高办学效益。五是不断强化各项社会保障投入。着力增强社会保障服务统筹能力,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提高,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落实等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好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紧密型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六是积极支持文化科技等其他事业发展。着力加快农家书屋、“五馆”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坚定不移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化解财力不足的风险。着力抓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企业的提质增效,夯实税收增收基础,切实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升收入质量,防范被掩盖的收入质量问题。二是化解债务风险。严禁各部门、单位违法超限额举债或违规提供担保承诺。认真制定债务化解规划和应急预案,对债务率超过预警线的风险预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逐年降低债务风险。

(五)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理财。坚持资金和干部“双安全”的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作为管财理财的行为准则,加强各项财税改革具体方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衔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二是加快财经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监督。三是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靠制度管权、管财、管人、管事;认真督促并开展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提升财经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

各位代表,2018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红河县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红河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