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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18年红河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9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105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5%,主要是侨联赴老挝开展慰侨演出活动经费;公务接待费1,0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7万元,下降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4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0万元,下降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5万元为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购买一辆调研用车经费。
红河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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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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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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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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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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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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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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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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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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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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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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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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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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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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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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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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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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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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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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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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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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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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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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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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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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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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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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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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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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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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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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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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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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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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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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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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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红河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