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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908-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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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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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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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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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红河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2017年红河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07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1,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7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18万元,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万元,下降13%;公务接待费减少104万元,下降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12万元,下降8%。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件【红河县2017年政府“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