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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9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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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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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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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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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00010000
目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红河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二、红河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情况表(附件1)
三、红河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附件2)
四、红河县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3)
五、红河县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附件4)
六、主要名词解释(附件5)
第一部分
关于红河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2月26日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红河县财政局局长 张文鸣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河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财税部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目标,努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及时分析各种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力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4,781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为预算调整数的10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18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11%,比上年同期下降21%,减收3,71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增收2,02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8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6%,减收5,737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0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增收2,29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9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增收1,079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5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增收226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0,420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4%,比上年增长17%,增支36,814万元。其中:本级可用财力支出105,428万元,上级专款支出144,992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56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3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万元,调入资金42万元,收入总计266,86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4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34万元,支出总计254,9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级结账前结余11,90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550万元(上级专款),净结余35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9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比上年增长12%,增收16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21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7%,比上年增长9%,增支358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0万元,收入总计4,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19万元,调出资金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190万元,支出总计4,45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级结账前滚存结余24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407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5%,比上年减少21%,减收13,50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8,16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2,317万元,利息收入734万元,其他收入19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350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1%,比上年减少27%,减支14,75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05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75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8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5,0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4,2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结余25,610万元;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结余8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4,165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结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将有关变化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执行2018年财政预算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8年,为了确保预算执行,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积极采纳县政协的意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强化收入征管,提升收入质量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1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由2017年的30%提高到52%,收入质量有较大提升。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强化收入征管: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清理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规定。全面清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收费、经营性收费,凡上级要求取消的项目全部取消,要求降低标准的,一律按新标准执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和综合治税。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和清缴力度,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切实做到财政收入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三是加强税收监控。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因素,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强化第三产业、零散税收征缴。
2.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三保”,统筹兼顾改善民生
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摆在首位,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措施集中有限财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益。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以项目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努力争取中央、省、州财政更多支持。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25.10亿元,比上年增长28%,增加5.51亿元。二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对连续结转超过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调剂使用,全年累计收回存量资金2.67亿元,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缓解了预算平衡压力。三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整合资金落实全年行政单位改革性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600万元、发放2017年-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性部分补助7,470万元、补发2017年-2018年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及2018年下半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2,600万元,确保了全县干部职工工资正常发放。四是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2019年全县教育支出投入64,676万元,比上年增长15%,重点解决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4年-2017年“三个增长”欠拨经费4,931万元顺利通过国检;落实“两免一补”经费6,235万元、营养膳食补助经费3,940万元,惠及49,251名中小学生;支持实施中小学“全面改薄”工程6,836万元;落实各类助学金政策,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重大社保资金足额配套,全年社会保障支出共投入35,220万元,比上年增长9%;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支持劳务输出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六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全年投入医疗卫生经费33,768万元,比上年增长23%,重点支持城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综合改革等各项医改工作,有力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均衡发展。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足额配套建档立卡户缴费配套资金423万元,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资金160万元。
3.大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认真制定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调整方案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大力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助推精准脱贫。2018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335万元,实际整合涉农资金44,1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131万元、省级资金15,631万元、州级资金2,857万元、县级资金535万元。累计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44,154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项目15,295万元,其中:种植业投入资金3,173万元、养殖业投入资金382万元、产业到户项目投入资金2,675万元、金融扶贫投入资金949万元、生态扶贫中森林资源培育投入资金1,240万元、劳动力转移就业投入资金2,635万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936万元、水利发展项目3,263万元、脱贫攻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4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28,481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及公厕建设14,046万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7,526万元、文化活动场所建设1,264万元、农村道路硬化2,968万元、村内设施建设2,677万元;用于其它脱贫攻坚项目378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项目单位支出资金42,142万元,结余资金2,012万元,结余率为4.6%。
4.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
持续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省、州下达我县的债务限额举借新债,建立长效预警机制,制定中长期化债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截止2018年年末,我县系统锁定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8.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84亿元、专项债务0.11亿元。通过预算安排一部分、盘活存量安排一部分等措施积极筹集财政资金累计共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10,689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政府信誉。积极争取新增债券和置换存量债务资金,2018年共争取到农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新增债券资金1,0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1,22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34万元,专项债券19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州级下达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1亿元。我县2018年末债务余额距州级核定政府债务限额尚有0.35亿元的举债空间,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5.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县共153个部门已全面编制部门预算(含乡镇级预算单位);细化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着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程序,统一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事项外,均在法定时限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县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面启动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县153个预算单位、2个业务代理银行支付电子化业务正式上线运行,取消了纸质凭证,实现了“全业务覆盖”、“全机构上线”,完全依据电子凭证办理支付及清算、拨款。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控及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县财政收支真实性自查自纠、地方政府性债务自查自纠及扶贫资金自查自纠“三大检查”工作;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加强财政资金监控,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配合省、州财政完成全县非税收入专项稽查,督促非税收入专项稽查及各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六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组织全县财务人员开展为期3天的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积极推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制,做好会计服务工作,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6.坚持依法理财,认真办理意见建议
2018年,县财政局认真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决算报告,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积极参与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和调查,认真听取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财政报告意见,按照人大决议决定、建议意见,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要求,及时分解落实承办任务,强化督促催办,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所有承办件已按规定时限全部办理完毕,全部采取直接面商方式办理,办复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2018年,全县财政收支保持了平稳增长态势,各项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但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非税收入占比由上年70%下降为48%,财政收入质量与上年相比有较大提升,但地方财政收入总量下降,年初预算收入可用财力出现缺口,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缺乏稳定财源。二是“三保”压力较大,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近年来各种政策性增资导致刚性支出逐年增长,上级财力补助增量不足,县级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是脱贫攻坚冲刺阶段所需资金量与实有财力矛盾突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财政支撑力度仍显不足。四是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处于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预算法》,严肃财经纪律,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大力气补短板,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增强财政支出安排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二是统筹兼顺,突出重点;三是注重绩效,科学配置;四是量力而行,强化平衡;五是防范风险,规范举债。
(二)2019年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19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700万元,比2018年增长3%,增收48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7,5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7,200万元,非税占比为4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增支5,080万元,其中:本级可用财力支出106,200万元,上级专款支出149,300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总计258,5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7,7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55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6万元、调入资金13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3,973万元(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总计258,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5,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0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77万元,比2018年增长6%,增收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17万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4万元,上年与州结账前结余收入249万元,收入总计4,3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17万元,调出资金133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35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无)
4.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4,6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增收3,23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0,3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增收2,13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2,9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增收598万元;利息收入1,0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7%,增收342万元。2019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2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增支93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5,8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减支820万元。
5.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1月省、州提前下达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973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8〕36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前下达部分新增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9〕11号)要求,要将提前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额度编入年初预算,由本级政府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我县情况,建议安排2019年提前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3,973万元,其中:2018年项目12,278万元,2019年项目1,695万元。
2018年末,红河县法定政府性债务限额为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2亿元,专项债务0.1亿元。建议2019年全县政府性债务限额为1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6亿元,专项债务0.1亿元。
6.县十五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预算前安排的支出情况。
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以及春节前紧急事项支出等原因在本次会议批准预算前提前安排了一部分支出共计14,775万元,主要为:1-2月全县干部职工工资13,213万元、一季度乡镇岗位补贴492万元、一季度公用经费338万元、债务还本付息284万元、2019年春节慰问事项37万元、迤萨等6个乡镇工作经费280万元、城区保洁服务费100万元、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经费6万元、全县扶贫资金及项目审计费25万元。
三、确保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立足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加强部门联合协作,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对税务部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征收任务的落实,严格时间进度,保证应收尽收;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加强产业集聚区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针对减收较大的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二)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津贴补贴、养老金并轨、人事工资调整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投入到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三)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认真研究政策变化,及时捕捉政策资金等信息,分析实际困难,切实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反映,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各类项目和财力性补助资金,弥补财力不足。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促进经济发展。
(四)继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通过增收节支、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处置、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偿债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五)加大整合涉农资金力度,助推精准脱贫。一是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2019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8,764万元,比2018年增长33%,其中:中央资金38,591万元、省级资金17,573万元、州级资金2,600万元。二是在加强资金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三是加大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杜绝截留、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确保涉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助推全县脱贫攻坚目标实现。
各位代表,2019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00010111
附件【红河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情况表 - 副本20190319092317538.xls】
附件【红河县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190319091857580.xlsx】
附件【红河县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20190319092158088.doc】
附件【红河县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20190319092243312.doc】
附件【主要名词解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