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县2019年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27日 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了《关于红河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红河县2019年预算,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关于落实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财政收入年预算数为: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00万元,比上年增长3%,增收482万元。
1-8月份,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7,273万元,为年预算数的67.1%,比上年同期下降1.6%,减收287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72万元,为年预算数78.7%,比上年同期增长9.6%,增收1,01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31万元,为年预算数的55.1%,比上年同期增长4.5%,增收17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441万元,为年预算数103.3%,比上年同期增长12.7%,增收84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614万元,为年预算数的53.8%,比上年同期下降12%,减收63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820万元,为年预算数的42.8%,比上年同期下降39%,减收524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267万元,为年预算数47.8%,比上年同期下降36%,减收15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财政支出年预算数为: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增支5,080万元。
1-8月份,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1,634万元,为年预算数的94.6%,比上年同期增长42.1%,增支71,623万元。其中,财政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36,214万元,为年预算数的79.8%,比上年同期增长5.4%,增支6,9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年预算数为: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7万元,比上年增长6%,增收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1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8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2万元,为年预算数的97.8%,比上年同期增长5%,增收7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89万元,为年预算数的14%,比上年同期下降23.4%,减支18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无)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年预算数为:2019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4,639万元,比上年增长11.8%,增收5,761万元。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281万元,比上年增长6.2%,增支2,425万元。
1-8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1,955万元,完成年预算数的76.8%,比上年同期增长11.1%,增收4,198万元。1-8月,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3,457万元,完成年预算数81%,比上年同期增长36.8%,增支9,004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9年8月31日,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统计的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81,612.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0,490.91万元,占98.63%;专项债务1,121.85万元,占1.37%。按债务形态分,置换为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64,2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4,087万元,专项债务190万元);未置换为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17,335.7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403.91万元;专项债务931.85万元)。政府债券64,277万元包含:普通置换债券42,470万元,再融资置换债券4,33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7,473万元。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红财发〔2019〕90号)文件,下达我县2019年政府性债务限额为8.56亿元(含2019年新增一般债券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46亿元,专项债务0.1亿元。截至2019年8月31日,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统计的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8.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05亿元,专项债务0.11亿元。我县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8.16亿元,距州级核定我县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尚有0.4亿元的举债空间,地方政府举借债务总体规模没有突破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19年应偿还政府债券利息已全部列入年初预算安排,已按期支付债券利息及费用1,516.84万元;到期债券本金3,500万元使用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较好地维护了政府信誉。
二、预算执行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取得的成效
一是财政收支今年首次实现双增长。在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9.6%,增收1,017万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42.1%,增支71,623万元。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主动适应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新变化,积极对接争取上级的项目资金支持。1-8月共争取中央、省级、州级转移支付资金299,7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4%,增收105,582万元,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大力整合涉农财政资金。积极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高涉农资金在精准扶贫领域的使用效益,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1-8月,已整合涉农资金89,495.3296万元,比年初计划数60,770万元超额完成28,725.32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962.68万元,省级资金18,954.03万元,州级资金3,108.57万元,县级资金470.0496万元。
四是保障公共事业和改善民生。教育方面,积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助力教育脱贫。2019年春季补助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资金1,141.675万元,补助学生人数20,004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的37.7%,补助公用经费资金1,926.05万元,补助人数53,058人,补助营养膳食经费2,091.76万元,补助学生人数52,294人;社会保障方面,拨付特困人员供养经费600万,特困人员受益0.0638万人次;拨付低保金700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使1.68万人次低保人员受益;拨付再就业资金2,444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养老金4,858万元,1-8月全县实现参保人数17.05万人。1-8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补助人数591人次,发放资金347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补助人数47人次,发放资金24万元,城市低保补助人数2,859人次,发放资金820万元,农村低保补助人数1.39万人次,发放资金1,667万元,为131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26万,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上的困难以及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287万元,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支持;医疗卫生方面,公共卫生服务投入6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15,65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补助资金2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投入资金3,18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投入资金3,800万元,加强卫生服务体系配套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资金771万元。
五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均依法及时公开经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实现了县级政府预算的全过程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县79个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已全部公开,实现了预算公开全覆盖,公开率达100%。
(二)预算执行存在的困难
一是税源结构单一,量小,税收的增长主要依赖固定资产投资拉动;二是受税制改革、营改增、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三是财源培植任务艰巨,我县工业企业少且落地难,新增税源发展缓慢;四是支出需求增大,平衡压力巨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刚性支出需要,财政“三保”压力陡增;五是政府到期债务处于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突出。由于可用财力有限,预算仅能安排系统内锁定政府性债务到期利息1,779万元,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还本付息资金未能列入年初预算安排,县级还本付息压力巨大。
三、后四个月预算执行计划
(一)加强财税收入征管
一是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点对点”精细管理,掌握重点税源情况,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征管措施执行到位,抓重点、堵漏洞、强征管、挖潜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努力做到“以票控费,以票促收”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稽查机制。
(二)优化支出结构
今年以来,中央、省、州密切关注县级“三保”支出保障,检查、督查力度不断加大,目标是确保“三保”特别是保工资、保运转不出问题。因此,在保证支出执行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支出原则,确保“三保”支出、重点支出、法定支出。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预算追加,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密切关注中央、省、州财政支持政策动态,继续加强和上级财政部门以及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对接,加大资金争取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县级可用财力,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管好用好资金,对争取的专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到位,严格按规定使用,严防截留挪用、铺张浪费等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继续盘活存量资金资产
继续认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将各部门长期沉淀闲置、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以及预计年底难以使用的年初资金,将按规定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加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收入缺口。
(五)在债务风险防控上下功夫
通过争取上级专项债券和一般性债券等措施,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设施的支持力度,力争发展不停,在确保“三保”支出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我县债务风险防控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财政“三保”形势严峻,收支矛盾突出,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务实担当的精神,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