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9年11月28日 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红河县财政局局长 张文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红河县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以审查。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县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9年,受减税降费政策及脱贫摘帽任务的影响,红河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税收收入大幅减收,支出加速增长,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需通过预算调整以保障工资发放及机构基本运转,同时,由于机构改革、上级政策调整等因素,执行中导致部分支出科目变动需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整及支出调整情况
(一)县级可用财力调整情况
年初预算县级可用财力为106,200万元,根据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综合已到位财力情况分析,拟调增县级可用财力9,350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1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500万元,非税收入7,200万元。根据1-10月收入预算执行情况综合全县经济形势分析,全年收入预计比上年略有增长,但受减税降费政策及一次性收入影响,税收下降幅度较大,经财税部门认真测算,全县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8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6,040万元,调减1,460万元,主要受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减收影响;非税收入预计完成8,760万元,调增1,56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增收。
2.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2,453万元。年初预算为356万元,经与州财政局结算后最终确定净结余为2,80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以弥补本年财力不足。
3.调入资金调增2,33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33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规定:“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原则上按有关规定继续专款专用。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2019年底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预计为2,476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72万元。
4.上级一般性转移性支付收入调增4,458万元。年初预算为91,867万元,调增为96,325万元。其中:新增特岗教师中央资金1,24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等增量3,218万元。
(二)支出调整情况
因年初预算财力有限,难以足额保障部门支出需要,加之本年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导致申请预算追加的资金较大。鉴于支出缺口较大,通过签批的资金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基本要求安排:
基本支出调增1,929万元,新增财力及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减少的支出2,000万元优先保障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及加班津贴提标部分247万元、红河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部分做实费用844万元、红河县脱贫攻坚差旅费补助16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1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返还1,205万元等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调增7,421万元,预备费1,100万元调整用于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初预算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结余980万元调整由财政存量资金安排,调整后新增项目主要是:全县债务还本付息资金7,676万元,住建局县城区市政道路(检查井盖、排水沟)修复经费、保障性住房(高级中学C地块)建设项目资金等资金598万元,教体局红河一小迁建项目资金等190万元,卫健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项目资金593万元,纪委监察委谈话室建设经费等13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上报2019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需求的通知》(云财预〔2019〕323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7月份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的通知》(红财发〔2019〕104号),我县上报2019年省转贷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需求7,500万元,7月份到位3,500万元,11月份预计到位4,000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债券转贷收入为13,973万元,全年债券转贷收入拟调增7,500万元。
通过调整后,收入总计为354,896万元。具体构成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00万元,返还性收入2,1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8,126万元(其中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111,801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社保、教育、文化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及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增幅较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52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1,4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550万元,调入资金2,4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9万元。支出总计354,896万元。具体构成为: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396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500万元,上解支出3,000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机构改革年初经费调整情况:根据红河县机构改革方案,县财政局将《关于机构改革中涉改预算单位年初预算经费调整的通知》(〔2019〕—27)文件发到各相关部门,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职能转变和人员配置情况为依据,对涉及年初预算经费调整的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河县教育体育局、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红河县医疗保障局等22家机改后保留单位进行年初经费调整,涉及单位人员变动138人,经费变动划转3,271万元,调整均在部门间进行,没有突破年度部门预算总量,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必须支出”。变动情况见附件6。
2.“三公”经费预算调整情况:年初预算“三公”经费为183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967万元下降6.9%,本次“三公”经费预算调整总数不变,仅对本年预算高于上年的部分单位进行调整。变动情况见附件7。
3.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情况:截至10月31日,本年共收回存量资金3,755万元,上年结余存量资金3,446万元,累计可用存量资金为7,201万元。存量安排主要项目为保障性住房(高级中学C地块)建设项目资金619万元,县级涉农整合资金977万元,历年农村公路工程资金300万元,莲花片区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一期工程240万元,宝华水库管理所附属工程建设资金200万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缺口资金200万元,新村公路延长线建设资金200万元,游客服务中心设备购置经费200万元,森林公园项目建设资金200万元,聘请农村危房改造监理公司监理费100万,传统村落建设及四位一体资金864万元,畜、牧、渔产业发展资金10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资金(迤萨镇他竜村)91万,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政府性基金支出1,062万元,专项债券申报项目前期经费80万元,各部门业务经费等72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相关资金128万元,需返还各单位在建或待结算项目建设资金91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根据1-10月收入预算执行情况综合分析,全年政府基金收入预计完成数为2,874万元,调增1,297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增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增1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增1,31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减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减67万元。上年结余调增1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49万元,经与州财政局结算后上年结余为26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122万元,此次调减1,095万元;调出资金调增2,399万元,根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要求,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根据我县支出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结余为2,476万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72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5,598万元。具体构成为:上年结余收入267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57万元。支出总计:5,598万元。具体构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2万元,调出资金2,472万元,年终结余为4万元。略有结余,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维持年初预算不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要全面完成今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困难很多,组织收入乏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压力巨大,脱贫攻坚支出需求大幅增长,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下,积极应对,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