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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92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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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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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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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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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红河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在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红河县财政局局长 钱友善
(2021年12月1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红河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批准。
一、财政预算调整背景和依据
一是税收收入受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工程项目大幅减少、耕地占用税减收及往期大额留抵退税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耕地开垦费及捐赠收入等一次性收入的影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具体收入项目发生增减变化。
二是根据州财政局2020年决算批复,上年净结余增加,相应调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是本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减少,相应调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必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纳入预算管理,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鉴于上述原因,需要对年初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二、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方案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7,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增收999万元,比年初计划数17,300万元调增5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调整数为4,000万元,比年初计划数5,680万元调减1,680万元,主要是受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新增重点工程项目不足及往期大额留抵退税影响;非税收入调整数为13,300万元,比年初计划数11,620万元调增2,180万元,主要是本年元蔓、元绿高速公路耕地开垦费、红河县马帮古城改造的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款等非税收入缴库增加。
二是按照目前收到的上级指标文件,上级补助收入比年初计划数297,207万元调减80,75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比年初计划数228,138万元调减47,4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年初计划数66,925万元调减33,274万元。
三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年初计划数87万元调增212万元。
四是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计划数0万元调增6,800万元,主要是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6,800万元。
五是调入政府性基金由年初计划数0万元调增到20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我县1-11月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及上级财政相关规定,建议支出数作如下调整: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数为226,000万元,比年初计划数310,535万元调减84,535万元,比上年下降25%,减支75,490万元,主要是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上年结转比上年减少,减少项主要为上年结转资金1亿元、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1.4亿元、高级中学建设资金及义教改薄资金1.1亿元、涉农整合资金0.6亿元、贫困地区财力转移支付资金0.5亿元、特殊转移支付1.6亿元及6.13专项招聘教师工资补助0.9亿,本年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额度结余按照收付实现制列支结转下年使用0.4亿元。
二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比年初计划数50万元调增6,800万元。
三是上解支出比年初计划数4,100万元调增200万元,主要是受义务兵优待金划转基数和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加等上解政策影响。
(3)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6,455万元,调入资金2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800万元,上年结转91万元,收入总计241,6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000万元,上解支出4,3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850万元,支出总计237,15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4,4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4,576万元,比年初计划数2,000万元调增2,576万元,比上年下降9%,减收46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年初计划数1,730万元调增2,428万元。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700万元,比年初计划数2,500万元调减800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比预期减少。
三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比年初计划数0万元调增25,488万元,主要是收到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
四是上年结转比年初计划22,287万元调增551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一是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1,386万元,比年初计划数22,472万元调增2,896万元,比上年下降46%。
二是调出资金比年初计划数0万元调增200万元。
三是上解支出比年初计划200万元调减0万元。
四是结转下年支出比年初计划数4,025万元调增18,901万元,主要是红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支出进度达不到年初预期。
(3)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收支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0万元,上年结转22,83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488万元,收入总计54,6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1,386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0万元,支出总计31,67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2,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维持年初计划数不变。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收入调整方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83,204万元,比年初计划数82,844万元调增360万元。
支出调整方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89,549万元,比年初计划数79,945万元调增9,604万元。
通过以上调整,社保基金收入83,204万元,社保基金支出89,54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345万元,调整后上年年末滚存结余43,547万元,调整后年末滚存结余37,202万元。
上述收支调整情况由于上级财政体制结算尚未明确,部分数据需待上级财政决算审批后正式确定,年终财力与预计数会存在偏差,待与州级结算明确财力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多渠道开源增收
把税源培植工作作为政府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在手中。采取相关优惠政策和全方位优先扶持等方式,稳步推进税源培植工作。全面落实领导挂钩联系重点税源企业机制,全面把握县内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抓实抓牢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收入,最大限度地增收促收。加强全县范围内在建重点工程的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工程进度和完税情况,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全额、及时入库。规范非税收支行为,确保预算收入应收尽收,应缴预算收入应缴尽缴,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面落实“三保”责任
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对各单位一般性支出,严格审核,量化排队,精准压缩。全口径梳理“三保”支出底数,足额安排,不留缺口。严格控制自行提高“三保”支出标准或盲目扩大政策范围,确保国家和省相关工资政策和各种补贴类民生资金足额安排到位,坚决防止出现拖欠工资、拖欠群众补贴等问题。积极向上汇报红河县财政困难情况,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红河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着力化解“三保”及财政运转难题。
(三)统筹谋划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
结合2021年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加强对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确定收支规模,确保支出规模与支出能力匹配,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约束,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附件: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表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3.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表
4.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5.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表
6.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
7.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附件【附件:2021年预算调整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