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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593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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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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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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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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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1年红河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红河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红河县财政局汇总,红河县人民政府审定,红河县本级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一、红河县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的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21年红河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84万元,实际支出为1115.07万元,占总预算比为66.22%。2021年红河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15.07万元,比2020年减少166.4万元,减少12.9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为111.43万元,比2020年减少130.42万元,下降53.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3.64万元,比2020年减少35.99万元,减少3.4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7.53万元,比2020年减少332.09万元,减少31.94%。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主要原因是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上划州级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2辆,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根据红机发﹝2021﹞7号文件要求,处置报废公务用车1辆。
从汇总数据看,2021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3万元,增长4.83%。主要是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我县2021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考核、省级贫困退出专项评估组、接待兵器集团等工作的开展;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村入户宣传,造成我县“三公”经费增长。
2021年红河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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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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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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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决算数比上年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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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决算数比2021年初预算数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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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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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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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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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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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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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85 |
1115.07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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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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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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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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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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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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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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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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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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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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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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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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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
|
-53.92%
|
784
|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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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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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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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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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9
|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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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
|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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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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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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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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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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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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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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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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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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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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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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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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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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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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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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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红河县本级各预算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
(三)2021年使用红河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