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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021-46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900000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支出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红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红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督查、议案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承办和处理局党委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房产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外来人员接待以及车辆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组织审核林业建设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承担全县林业行业会计核算和林业经费的管理及监督;监督管理机关财务、资产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造林绿化股承担森林、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规划、意见,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及林业科技、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承担红河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资源林政法规股。拟订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与发展的意见,编制、监督和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与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指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承担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和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指导乡镇林业和草原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自然保护区的调整与规划;监督管理国家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和地质公园;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指导管理;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森林防火办公室(红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营造林工作。一是以通道和面山绿化、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为重点,建设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生态建设工程,2019年全县完成退耕还林7.5万亩。二是根据红河县城市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9年完成通道面山绿化0.5万亩。

2森林防火工作。各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政府负总责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大力开展队伍培训,严控野外火源管理,深入林区、校园开展防火宣传,有效地保护了林区安全。2019年防火期,全县共筹集到资金657.26万元,为森林防火工作运转提供保障,2019年防火期全县共接到省通报的卫星热点9个,其中:未找到6个,农事用火2个,灌木火1个。圆满地完成了州政府下达的项控制指标,实现连续33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良好局面。

3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工作。主要围绕松材线虫病预防、思茅松毛虫、水椰八角铁甲、核桃病虫害、松叶蜂、铁刀木粉蝶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预报及防治工作,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完成苗木产地检疫270亩,检疫率100%,完成复检苗木32.5万株,木材复检101立方米;木材调运检疫855立方米;发生水椰八角铁甲发生0.55万亩,防治0.55万亩;松叶蜂发生0.28万亩,防治0.28万亩,核桃病害发生0.05万亩,防治0.05万亩;核桃金龟子发生0.07万亩,防治0.07万亩;铁刀木粉蝶发生0.05万亩,防治0.05万亩,樱桃虫害发生0.01万亩,防治0.01万亩。全县共计发生林草病虫害1.01万亩,防治1.01万亩,防治率100%

4)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作。全县聘请护林员2437人,其中生态护林员1964人,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的91.64万亩森林,纳入天然商品林商业性停伐补助管护的46.91万亩森林进行日常巡护。及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行为,及时扑灭森林火情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充分发挥了管护效益。

5)种苗管理与保障工作。一年来投入60万元资金,扩大育苗规模,育苗100万余株。其中余甘子30万株、芒果20万株、花椒树20万株、构树10万株、铁刀木5万株、凤凰树5万株、樱桃树0.5万株、柿子5万株、桃子树0.5万株、木瓜5万株等满足了我县造林用苗。

6)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全县核实2018“森林督查”违法图212个,面积200.7公顷其中需要查处的图斑数为102个,面积99公顷,其余110个图斑根据相关政策可以补办手续。截至目前全县已查处违法图斑85个,面积79.8公顷,查处率83.33%。违法图斑案件查处79起,其中:行政案件75起,处罚金额19.77万元,刑事案件4起。收回林地图斑为46个,面积30.8公顷,收回率98.43%,恢复林地图斑为46个,面积30.846公顷,恢复率98.43%

2019年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工作,核实图斑共300个,面积82.9公顷,其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94个(经审批使用林地1个、未经审批使用林地93个),毁林(湿)开恳图斑24个,造林更新56个,灾害因素76个,自然因素13个,调查因素37个。经核实违法图斑共117个。

7)林业执法工作

年来,出动车辆150台(次),出动警力500人(次),走访300个疑似违法图班地块,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27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5起,分别为:涉嫌失火案4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5起、涉嫌盗伐林木1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起、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起;林业行政案件119起,分别为:滥伐林木案5起、擅自开垦林地案26起、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1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54起、盗伐林木案7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9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4起、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超越经营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野生动物案1起。对乱砍滥伐、毁林开垦,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等破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来严厉的打击,增强了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

8)稳步推进红河谷山地未来生态扶贫创新中心建设。红河县红河谷山地未来生态扶贫创新中心项目于2019330日开工,建设内容主要有:园区道路、供电、扶贫中心办公室及专家宿舍、20亩苗圃基地、200亩母本园、200亩种植示范园、2个蓄水池、浇灌管网。

截至目前已完成:一是土地流转3000亩,流转金400万元。二是园区主道路路基修建共计1850米。三是安装变压器一台,架设输电线路3.3千米。四是业务用房。办公用房,钢结构建筑面积440平方米。业务宿舍 718间宿舍,总建筑面积360平方米。五是新建科研苗圃基地20亩。六是开垦种植示范园坡地75亩。种植引种特色水果苗木:甜槟榔青、刺果番荔枝等87亩,种植非洲猴面包树苗290棵,龙船花1000株。七是铺设供水主管钢管、PE塑料管683米,铺设种植示范园滴灌管网200亩,200亩母本园喷灌管网。

9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全力组织保护区护林员开展护林防火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布标120条、防火宣传五彩旗100套、发放防火宣传材料5000 ,制作大型生物多样性户外警示宣传牌5块,森林防火宣传喊话器50台;二是制定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印发至各个保护区管护站;三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调查辖区内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区、越冬繁殖地、迁徙通道等,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四是联合森林公安对县内的花鸟市场、餐馆饭店、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不定期进行专项排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监测防控工作,一年来全县境内没有发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林草局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明确重点,重点围绕8类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依法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二是加强指导,跟踪督办,及时办结,收到线索立即组织分管副局长和工作人员深入实地调查走访,截至目前共收到县扫黑办移送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10件,已办结9起,其余1件正在办理中。

通过对全县近三年内的渉林领域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摸排挖掘线索,未涉及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问题。

11)做好行业扶贫和挂包帮工作。

1.行业扶贫。根据省、州、县委脱贫攻坚工作安排,结合林草部门实际,大力开展生态扶贫工作。一是按照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派出 6人进行驻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在进驻点积极宣传林业行业扶贫政策、开展行业扶贫工作。二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将退耕还林指标优先安排在贫困乡镇、贫困村建档立卡户,再安排非建档立卡户。通过退耕促进农民增收,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型提供保障和助推力,增强退耕还林区群众自我发展的后劲,实现 “生态建设脱贫一批”。三是严格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国家政策性补助标准。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确保贫困户得到政策实惠。四是根据中央、省、州生态护林员相关政策、指标,2019年继续在全县13个乡镇聘用776名生态护林员,在此基础上新聘2019年新增的1188名生态护林员,目前我县生态护林员达1964名,每人每年劳务收入不低于8000元,带动建档立卡户脱贫,基本实现一人上岗一家脱贫,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2.挂包帮工作。一是林草局挂包帮扶点为垤玛乡牛红村委会,58名干部职工帮扶4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联系非建档立卡户194户。二是投入资金13.3万元,落实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帮扶牛红村小组朱孟生学生初升高的入学费和后续生活保障费、购买移动垃圾桶提升人居环境,购买打印机提高工作效率、壮大“动力小站”的建设、为49户建档立卡户安装大门49户、窗子94道。三是干部职工筹集资金4.14万元购买综合保险等,挂包干部为每户发放5株以上花椒苗,共发放3500余株,种植面积达70亩。四是牛红村委会享受公益林补偿的建档立卡户共25户,126人,补助资金4450元;聘有生态护林员16户,91人,年劳务收入13.04万元;享受退耕还林项目的有89户,造林面积1728亩,补助资金65万元。

12)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央、省、州、县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是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明确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等16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二是对应上级规定,将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划入林草局。将红河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划入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管理,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应急救援职责划入应急管理局。三是经改革调整,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设定内设机构4个,所属事业单位设置了7个,人员编制数共50名。四是红河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现有编制22名,实有人数11名。根据《关于红河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林联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上划工作在有序推进中。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各单位所取得的非税收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执政项目及足额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不得截留、挪用或坐支。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因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定需调整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报财政部门批准。

红河县林业和草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总体思路: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计划,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912月统计,单位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5.5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84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5.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预算总收入845.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20年预算总收入与上年的752.86万元对比增加92.72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支出为845.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27万元,占总支出的20.49%;卫生健康支出43.47万元,占总支出的5.14%;农林水支出628.84万元,占总支出74.37%2020年总支出845.58万元与上年752.86万元增加92.72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林业和草原局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52.86增加9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2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项收入61.59万元,占35.54%;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项收入33.19万元,占19.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收入78.49万元,占45.30%

2、卫生健康支出类43.4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项15.40万元,占35.43%;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项28.07万元,占64.57%

3、农林水支出类628.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30201款项247.78万元,占39.40%;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款项376.06万元,占59.80%;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款项5万元,占0.80%

与上年对比增加92.72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45.5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845.5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84.3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6.2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845.5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5.17万元、津贴补贴203.22万元、奖金17.10万元、绩效工资85.79万元、关事机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49万元、职工本医疗基保险缴费4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2万元、住房公积金5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0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9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财政配套部分)93.54万元;21.44万元(含南部六县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基本支出845.58万元,财政拨款84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8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5.17万元、津贴补贴203.22万元、奖金17.10万元、绩效工资85.79万元、关事机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49万元、职工本医疗基保险缴费41.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2万元、住房公积金51.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0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7万元(含公务员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9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93.54万元(财政配套部分);21.44万元(含南部六县生活补助)生活补助。

五、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和草原局2020收支总预算845.58万元预算收入845.58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845.58万元;预算支出共845.5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7万元,农林水支出628.84万元。

七、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收入预算845.58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2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项收入61.59万元,占35.54%;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项收入33.19万元,占19.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收入78.49万元,占45.30%

2、卫生健康支出类43.4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项15.40万元,占35.44%;事业单位医疗28.07万元,占64.57%

3、农林水支出类628.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30201款项247.78万元,占39.40%;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款项376.06万元,占59.80%;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款项5万元,占0.80%

与上年对比增加92.72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八、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总支出 845.5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4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款项支出61.5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款项支出33.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支出78.4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项支出15.4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项支出28.07万元;农林水支出中,行政运行2130201款项支出247.78万元;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款项支出376.06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款项支出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上年对比增加92.72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项目变动。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林业和草原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1.9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运行维护费11.9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9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与2019年预算减少了4万元,减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厉行节约。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林业和草原局2020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林业和草原局国有资产总额559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52.70万元,固定资产445.8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内容

十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林业和草原局2020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2019年预算执行数44.35万元增加1.86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职工福利费。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县级)

林业和草原局2020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2020年年初预算只包括本级财力安排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840.58万元,林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不包括上级安排指标;没有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我单位只预算退休公用经费和财政配套部分;

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我单位只预算退休公用经费和财政配套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行政运行2130201款指:政府用于林业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款指:政府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款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发生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工资和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劳动报酬和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900111

 


附件【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