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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26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9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县统战部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0000

中共红河县统战部2020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是中共红河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委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有关指示,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受县委委托,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有关精神。

3、贯彻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贯彻执行党的对外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以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涉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6、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联系和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县委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8、负责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侨联党组,指导侨联工作。

9、负责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机关现设10个内设机构设有:办公室、干部科、民族宗教工作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侨务工作科、台湾工作办公室(挂中共红河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红河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监督检查科。

(三)主要工作

1、拓宽培养渠道,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实施《中共红河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党外干部理论培训,加大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及储备。二是畅通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的渠道。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县委常委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的办法》要求,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工作。四是支持无党派人士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建立健全了知情和反馈机制,增加讨论交流的平台和机会五是完善全县党外代表人士信息登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党外代表人士资料信息管理,为培养选拔和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提供基础数据。

2、凝心聚力,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一是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加强对企业家和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家经营管理和服务企业水平。2019年以来选派5名干部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了省州级业务培训组织召开红河县工商联无党派协商座谈会,非公经济人士代表也参加会议;召开了红河县2018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座谈会和评议会,30个职能部门和55家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为无党派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建言献策提供了平台。四是召开了红河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商会联谊会。五是组织60余家民营企业代表召开万企帮万村工作推进会,助力脱贫攻坚。六是围绕全县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15家民营企业开展了省、州营商环境评估、2019年民营企业运行状况、民营企业突出困难问题和融资需求、2018年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进行了调查问卷和深入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在今年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工商界政协委员提交《关于设立红河县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提案》、《关于加强公交车运营管理的提案》等提案10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七是大力宣传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相关政策,贷免扶补任务100人,受理审核111人,对符合条件的105人(其中贷免扶补100户、担保贷款5户)已放贷1575万元,带动就业260余人,承办小微企业1户发放150万元,带动就业15人。八是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九是深入开展村企帮扶行动,弘扬光彩事业精神。截至目前,参与帮扶企业51家,企业实施项目62个、帮扶资金达1545.38万元。十是加强东西协作,促进与内地商会的交流合作。

3、民族宗教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继续推进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召开了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印发了《红河县2019年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要点》。邀请州民宗委领导到我县讲授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宗教工作专题知识。围绕州示范州创建办交办的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任务清单,结合红河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全面整改。开展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集中宣传活动一次,发放民族团结宣传资料各5700份、健康医疗知识手册各3000册份、宣传手袋1500个、围裙1300条、扇子1200个。在巩固提升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现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巩固率达到 100%;新增创建州级示范乡镇5个,示范机关30个,示范企业2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村5个,示范学校10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个,示范医院1个(含乡镇卫生院),示范家庭100户;创建县级示范机关60个,示范企业5个,示范社区2个;示范乡镇8个,示范村13个,示范学校15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3个,示范军(警)营1个,示范医院2个(含乡镇卫生院),示范家庭120户。大力营造创建氛围。二是以项目促发展。2019年,向上争取到垤玛乡示范乡镇1个和三村乡依期洛村委会龙特、依期洛村、垤玛乡河玛村委会加垤村等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资金共计600万元,项目已启动实施。省民族宗教委安排红河县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及“双百”工程项目三个,项目资金合计40万元,目前已启动完成傣族文化抢救与保护项目,其他两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一年来共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知识专题培训3期,全县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积极选派干部到省、州参加各类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培训5期16人次。利用民族节庆、大型民俗活动、宗教活动日等定期不定期深入人员密集场所、乡镇、村委会、村寨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宣传教育,尤其是重点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重点乡镇开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约2.5万余人次。组织全县56个单位(乡镇)1243人参与了民族宗教知识测试。四是积极开展 “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在全县四个合法的宗教场所悬挂国旗,播放国歌;增设宣传资料专用柜,内置各类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书籍和小册子,并在显眼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创建等标语;认真开展法律、法规、民族团结等宣传培训活动。一年来,全县共组织各种宣讲8场次,受教育群众300余人,制作标语8条,制作固定宣传展板8个。

4、加强交流合作,巩固港澳台侨和海外爱国力量

一是认真做好对台胞台属宣传服务工作。利用会议、走访调研等方式,宣传学习党的对台方针政策,让他们进一步增强爱国情感;为台胞台属,台商企业排忧解难,2019年以来,为他们送去5000元慰问金,接待台胞、台属来信来访1人(次),为台胞、台属协调处理各类纠纷1件(次)。二是做好为侨服务,实施慰侨帮困。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侨界春节慰问,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10户慰问金15900元;开展日常帮扶救助,走访看望和解决困难问题11件,发放救助金9300元,并对今年考取大学的3名贫困侨眷学生给予3500元入学资助;发放贫困高龄重病归侨侨眷生活补贴,31500元(500元/人)。三是加强侨法宣传,切实维护侨益。通过全委扩大会议、侨乡文化研讨会等方式组织涉侨单位、新侨委员和部分归侨侨眷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云南省实施办法和相关涉侨法规进行专题学习。四是开展内外联谊,加强侨情管理。今年接待回乡寻亲祭祖、观光旅游侨胞860人(次)。五是挖掘侨乡文化,扩大宣传影响。继续侨乡文化挖掘整理,与广东五邑大学合作开展的《红河县马帮侨乡史料汇编》初稿已形成。抓好侨乡文化展厅提升改造,做好马帮文物、侨眷家谱、马帮汉子、马帮红颜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划拨侨乡文化研究会工作经费15000元;继续做好《侨乡红河》刊物编辑,按期出版了《侨乡红河》2019年第1期和第2期(国庆特刊)。六是积极参政议政,服务社会建设。组织侨界县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县“两会”及侨界委员代表活动;“两会”期间召开提案撰写研讨会1次,侨界人大代表4人(州代表1人),提出建议4件;侨界政协委员16人(含州委员2人),提出提案13件(其中:社会事业类5件、经济类7件、综合类1件)。七是发挥侨力优势,助推脱贫攻坚。引入侨团组织助力红河脱贫攻坚,在侨连五洲·七彩云南第17 届东盟华商会暨第1届‘一带一路’侨社论坛”会上,与香港侨界社团联会签订“一对一”无偿帮扶协议,每年将以价值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款物通过当地侨联支持县精准扶贫工作。

5、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实现统战民宗合署办公,为我县统战工作更好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县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重视进一步加强,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统战工作议题5次、传达学习2次、听取汇报1次。三是召开全县统战民宗暨对台工作会议,传达部署新时期统战工作任务,解读新时代统战工作思想;深入学习全国、省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县统战系统干部和“六支”队伍开展培训,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四是召开了部领导班子2018年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共产党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五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继续抽调1名干部派驻大羊街乡红土坡村委会,加强驻村日常管理,并给予工作关心和生活经费保障,今年拨给大羊街乡经费2万元,甲寅镇、迤萨镇、阿扎河各0.5万元、三村乡0.6万元,为大羊街乡协调资金10万元,协调水泥等物资助力脱贫攻坚。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和编制方法

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从严控制和降低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三)总体思路

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5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1.5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51.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基本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76万元,增幅1.17%,主要增加的原因:人员调资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均有所提高。

支出为15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6万元,增幅1.17%,主要增加的原因:人员调资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均有所提高。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6万元,其中基本支1.76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34(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01.4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46万元,主要是2019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2.201(类)34(款)50(项)2020年预算数为17.8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69万元,主要是2019年新调入1名事业人员,事业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3.208(类)05(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3.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94万元,主要是2019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增加。

4.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12.4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3万元,主要是2019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5.210(类)1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5.4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67万元,主要是2019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6.210(类)11(款)02(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81万元,主要是2019年新调入1名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5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51.5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2.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51.5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2.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0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基本支出151.56万元,财政拨款15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2.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82万元、津贴补贴46.48万元、奖金2.65万元、绩效工资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1万元、住房公积金8.0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2.86万元、生活补助6.04万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收支总预算151.56万元。预算收入共151.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56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预算支出共151.56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9万元。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收入预算151.56万元,其中:201(类)34(款)01(项)收入101.41万元,占66.91%;201(类)34(款)50(项)收入17.85万元,占11.78%;208(类)05(款)01(项)收入13.02万元,占8.59%;208(类)05(款)05(项)收入12.49万元,占8.24%;210(类)11(款)01(项)收入5.44万元,占3.59%;210(类)11(款)02(项)收入1.35万元,占0.89%。与上年对比增加1.76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分析为:一是较上年,本年养老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财政配套预算资金增加;二是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5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5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34(款)01(项)支出101.41万元;201(类)34(款)50(项)支出17.85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13.02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2.49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5.44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1.3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较上年,本年养老保险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财政配套预算资金增加;.

2.公用经费预算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无项目预算,与2019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原因。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增减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增减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增减无变化;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增减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与上年一致。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项,采购预算资金9.03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35,金额9.03万元,政府采购方式网上超市,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0,金额0万元,无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此项购买预算资金来源。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国有资产总额24.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09万元,固定资产2.74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预算内容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县级批复项目的填报)

    2020年县级资金预算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无项目;无绩效目标情况项目预算公开表。

十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红河县委统战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7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必要的办公费开支和公务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开展统战业务工作经费增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0111

 

 

 


附件【180016红河县统战部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