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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20240913-140028-43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300000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创业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三)主要工作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服务体系;2、持续做好精准扶贫挂包帮工作;3、继续深入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4、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5、做好拥军优属工作;6、做好褒扬纪念工作;7、加大权益维护力度。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以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要求,综合施测,持续发力,全面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为创建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和实现社会大局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203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门(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3.2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8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了383.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支出为383.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383.2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3.25万元,其中基本支383.25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101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1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2.2080505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11.2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3.2080805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120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4.2080899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37.82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37.82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5.2080805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120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6.2080901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87.44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87.44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7.2082801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105.55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105.5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8.2082850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10.45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10.4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9.2082899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1.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10.2101101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4.98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4.98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11.2101102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0.81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0.81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12.2101401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上年预算支出数增2.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3.2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83.2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86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基本支出383.25万元,财政拨款38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9万元、津贴补贴41.97万元、奖金2.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9万元、绩效工资2.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万元、住房公积金6.9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8.9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办公费1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43.36万元、医疗费补助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万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预算收入383.2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25 预算支出共383.2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7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9万元。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383.25万元,

1.2080101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1万元,上年预算收入数增1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2.2080505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11.2万元,上年预算收入数增11.2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3.2080805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120万元,上年预算收入数增120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4.2080899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37.82万元,上年预算收入37.82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5.2080805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120万元,上年预算收入数增120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6.2080901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87.44万元,上年预算收入87.44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7.2082801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105.55万元,上年预算收入105.5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8.2082850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10.45万元,上年预算收入10.4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9.2082899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1.5万元,上年预算收入1.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10.2101101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4.98万元,上年预算收入4.98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11.2101102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0.81万元,上年预算收入0.81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12.2101401款项2020年预算收入2.5万元,上年预算收入2.5万元,主要增原因分析: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3.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8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1万元

2.2080505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11.2万元

3.2080805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120万元

4.2080899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37.82万元

5.2080805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120万元

6.2080901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87.44万元

7.2082801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105.55万元8.2082850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10.45万元

9.2082899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1.5万元

10.2101101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4.98万元11.2101102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0.81万元

12.2101401款项2020年预算支出2.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83.2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83.25万元,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属于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年初预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20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部门政府购买服务47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国有资产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时一并公开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县级无此项预算内容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县级批复项目的填报)

  

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8.94万元,上年度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在红河县民政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300111

 


附件【140003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2020031911404823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