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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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003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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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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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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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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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0000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4)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属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7)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设有:办公室、统计法规检查股、综合核算业务股、农业经济综合统计股。
(三)主要工作
2020年,统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确保数据质量,确保完成全面目标任务,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抓好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工作。紧密协调有关主管部门抓好拉动GDP增长的主要支撑要素的统计监测工作,形成政府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统计部门通报每月工业、投资、贸易、财政、金融、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对经济运行形势进行研判,做好同比、环比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突发的各种不利因素及问题,会商解决突出问题,便于县委县政府及时制定决策。
2.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半程工作。 根据四经普的工作流程, 抓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全面汇总工作,分别汇总全县以及分乡镇、分行业等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和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数据。同时建立和完善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库,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积极与全州GDP核算制度改革相衔接,打好新一轮全县GDP核算基础及普查资料开发等工作。
3.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办公地点、办公室人员、普查经费落实,做好普查区域划分,抓好户口整顿,普查两员选调,普查业务培训,普查登记等工作。
4.持续抓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县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红河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不断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工作,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抓好 “双随机、一公开” 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进一步发挥统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职能作用。
5.加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认真落实《红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通知》精神,举全局之力,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三率一度”考核验收目标,做好脱贫攻坚“四包五定”网格化管理和“五个一”帮扶联系工作,把脱贫攻坚行动提到重要日程,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做好“六清”(收入清、住房清、教育清、医疗清、饮水清、产业就业清)工作,巩固提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6.加大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推广工作。加大对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的推广应用力度,做实入户调研、业务培训等一系列工作,记账收入与支出客观反映我县城乡居民收支状况,更好地满足统筹城乡发展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的需要,确保城乡收入持续增长,助力全县推进脱贫攻坚摘帽出列工作。
7.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成果,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领导干“一岗双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单位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统计形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红河县统计局指导思想: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重点,打破固化格局,集中财力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要求:严格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强化控制,突出绩效为核心,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以定额标准建设为抓手,科学配置财政资源;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为全面深入推进预算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好基础。
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公共财政原则、量力而行原则、厉行节约原则、绩效管理原则。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红河县统计局预算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1.3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9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291.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支出为29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59万元,占总支出的81.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7万元,占总支出的14.13%;卫生健康支出13.55万元,占总支出的4.65%。与上年对比增加4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4.89万元,其中基本支291.31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0501款统计信息事物行政运行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91.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4.89万元,是2020年增加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2.2080501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1.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4.9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3. 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3.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1.3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91.3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6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基本支出291.31万元,财政拨款29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1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76万元、津贴补贴74.58万元、奖金5.23万元、绩效工资2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7万元、住房公积金16.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6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6.16万元、生活补助6.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0万元。
五、部门政府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预算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91.31万元。预算收入共291.31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31万元、预算支出共291.31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5万元。
七、预算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291.31万元,其中:2010501款统计信息事物行政运行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36.5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4.57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36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4.81万元,2020年预算数为41.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4.9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78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7万元,2020年预算数为13.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91.3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91.31万元,比2019年的预算总支出246.42万元,增加4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支出城乡住户调查补贴。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259.17万元,比2019年增加32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36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4.81万元,2020年预算数为41.17万元,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78万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291.31万元,比2019年的预算收入246.42万元,增加4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无项目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都是10万元,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红河县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红河县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预算,主要用于保障乡下和县外出差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红河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三公”经费10万元都预算为公务接待费。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项,采购预算资金14.2万元。其中:支出类型部门采购,数量24,金额14.20,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红河县统计局国有资产总额13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9万元,固定资产85.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无此项预算内容
十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县级批复项目的填报)
无项目预算
十五、其他公开信息
机关运行经费。红河县统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22.58万元增加2.21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增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0111附件【180038红河县统计局公开表20200311101928163.xlsx】